本规划是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编制的专项规划,是“十五”计划纲要的组成部分,是指导“十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文件。规划的期限自2001至2005年,本规划明确我省“十五”扩大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全省需遵照规划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样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全省需在规划指导下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一、“十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的形势分析
“十五”期间,我省将围绕“富民强省”和为争取率先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的宏伟目标,加快发展和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速城市化进程,推进区域共同发展。相应,扩大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既是我省“十五”期间富民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九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回顾
“九五”后半期,随着宏观面上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我省将扩大就业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多样、灵活的就业制度,缓解了我省的就业压力,为全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保证了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就业门路进一步扩大。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全面开展再就业服务活动和再就业培训计划,积极推动社区服务、小企业、劳服企业、生产自救基地和个私经济组织等领域开发就业岗位。
——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全面启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13个省辖市初步实现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职业介绍服务上了新台阶。认真实施劳动预备役制度。加强就业前培训、在岗培训和失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与全国统一制度并轨,省级统筹机制初步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突破,加强基金收缴工作成效显著。至2000年底,全省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648.12万人,覆盖率达93.2%, 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达93.5%。
——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筹资机制趋于合理。2000年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764万人,覆盖率达96%,基金征缴居全国前列,为促进就业、再就业作出了贡献。
——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制定了《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用药管理、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和结算办法等文件。8个市经省政府批准出台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其它诸如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进展顺利。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机构自身建设和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制度以及最低居民生活保障制度在改革和发展得到完善。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两个确保”,得到了有力切实的贯彻落实。三条社会保障线待遇水平提高,所有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城市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二)“十五”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五”期间,江苏扩大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具备了许多有利因素。一是“十五”时期加快发展和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我省经济将继续保持适度快速增长,为扩大就业和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了良好宏观经济环境。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将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初步形成,劳动力市场将更趋于理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加大,社会保障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社会保障法制化进程加快。三是“十五”期间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扩大高等教育、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有效抑制结构性失业。四是“十五”时期大力发展私营经济,培育中小企业群,这必将为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可以提高社会的就业弹性,扩大就业,可以为社会保障提供更加多元、可靠的资金来源。
随着经济社会各项改革和发展向纵深的推进,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形势依然严峻,发展带来的机遇固然可喜,但存在的许多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更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一是覆盖广、种类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作用范围的普遍性、体系的完整性、功能的全面性、管理的高效性和制度的法制化程度等方面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是社会保险基金历史欠帐多,积累不足,筹资渠道少且不稳定,基金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地区已出现当期收不抵支,难以确保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等的需要。三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落后,全社会社会保障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从就业方面看,随着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下岗与失业并轨进程加快,下岗职工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会呈大幅增加趋势,这给就业和社会保障都带来很大的压力。而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这又使得劳动力的合理有序的流动不畅,城乡统筹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更受制约。虽然“十五”期间教育事业会进一步发展,职工培训也会不断加强,但由于效应的滞后,结构性失业依然会较长时间地存在,年龄大、文化低、技能差的失业人员再就业机会越来越少。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劳动力增长型的自然供给和发展型的派生供给会继续扩大。伴着城市化加速和改革的深化,农村剩余劳力转移加速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力度加大,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集约化转变,企业技术进步和资本密集的发展,又大大地解放劳动力和发展生产力,使得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更趋集约。所有这些必使“十五”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压力更大、问题更为集中和突出,需要全省上下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
二、“十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十五”江苏扩大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富民强省”和为争取率先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就业体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力市场,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据分析“十五”末我省劳动适龄人口将达4700万,比“九五”净增173万人,“十五”我省确定的经济增长9-10%的指标,依此作劳动就业的平缓弹性预测,“十五”经济增长提供的新增就业机会约76.33-84.81万,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的矛盾是突出的。再加以前面分析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下岗分流人员的派生供给在“十五”时期不可避免的急剧增大,这给我们的“十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带来很大压力,要求我们努力扩大就业,保障人民生活。
——确保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再就业人数大于新增下岗职工人数;失业、下岗人员的培训人数大于就业、再就业人数。积极稳妥地推动下岗职工走向市场就业,2002年底完成下岗与失业并轨。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培训的人数达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30%。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人员的管理覆盖面达80%,流动就业培训率达50%。
——通过发展社区服务、劳服企业、生产自救、中小企业、个私经济和境外就业等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60万个。
——完善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并逐步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建立和完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和乡镇企业职工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使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失业保险。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十五”期末,覆盖人数争取达到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总数的90%。
三、“十五”扩大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任务
“十五”期间,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要围绕“富民强省”和为争取率先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这一宏伟目标,服务于“十五”计划的发展主题和结构调整主线,整体推进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使得我省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与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匹配和协调。
(一)增加社会就业容量。增加“十五”期间我省的社会就业容量,是“十五”计划以发展为主题的要求,是从根本上发展和健全社会保障。进一步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企业等,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引导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自谋职业。实行灵活的弹性就业形式,提倡自主就业、家庭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方式。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多吸收就业。
(二)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基本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完善政府对社会劳动就业的调控管理手段和相应的法律规章,更好地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推进下岗和失业的并轨,积极稳妥地推动下岗职工直接走向市场就业。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健全市场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展和规范民间就业服务组织,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转业转岗培训工作。
(三)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合理流动和有序转移,是“十五”时期我省加速城市化进程,实现全省城乡区域共同发展,并最终富民强省的重大措施。我们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经济结构优化,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改善农业人口素质,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十五”期间要基本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以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失业保险的覆盖面,重点推动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2002年前,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到2004年全面实现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在试点的基础上,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失业保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到2005年完成养老保险的制度配套,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最低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工伤和生育保险。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稳妥步骤地区域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建设。
(五)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和有效运营、严格管理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基金运营和管理公开的原则,建立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经办、监督制度。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支付及运营的规范化,实现保值增值。建立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推进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全面实现社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
四、实施“十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重大政策措施
“十五”期间,我省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十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成功实施。从加速城市化,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从总体上提高劳动者素质,有效防止结构性失业;扶持小企业,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密度这三大宏观政策上扩大就业、缓解就业压力。社会保障产生和建立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矫正“市场失灵”,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要从全局高度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从政策措施上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使其与其它各项经济社会改革相互配套。
(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结合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就业容量,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在搞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鼓励劳动者从事社区服务业,解决当前城镇劳动力过多集中于第二产业、大中企业和国有企业的问题,实现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大调整。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增加对外劳务输出。转变择业观念,推广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
要把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纳入就业总盘子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登记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管理。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并纳入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重点开发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能力。结合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消化转移。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管理服务制度,进一步扩大流动就业管理服务覆盖面,保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专业化、规模化要求,建立有特色的劳务基地,提高区域间有组织劳务协作程度,建立跨地区流动就业信息预测制度。加强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重点监控,认真抓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和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试点。
(二)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
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快建设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促进劳动力供求信息交流,促进劳动者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打破资源条块分割,实现劳动力供需资源共享完善。力争实现省辖市劳动力市场信息同城区实时联网,省、市、县(市、区)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运行管理和供求状况分析及综合月报制度,适时对全省劳动力供需进行预测、分析和发布,为政府决策提供量化参考。
积极稳妥地推动下岗职工走向市场就业。从2000年起,非国有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中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进行减员分流时,已不再进行下岗登记,直接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实行失业登记,给予失业保障。对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进行减员分流,分地区限期明确停止下岗登记,直接走向市场。对国有企业的新增下岗职工,逐步缩短其在“中心”的停留时间,为2002年底完成下岗与失业并轨创造条件。破产、改制企业分流人员直接走向市场。积极研究探索解决下岗与失业并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集资款、补偿金等而影响解除劳动关系的办法和途径。
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实行单位招聘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加强空岗报告制度和招聘广告发布审查登记及举办劳动力交流洽谈会审核管理制度。从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与制订服务操作制度和办法入手,进一步规范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求职择业、职业中介服务和政府管理监督等劳动力市场行为。
(三)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抑制结构性失业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提高社会就业弹性,有效促进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匹配,以抑制结构性失业。
以市场就业为导向,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加快形成政府政策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培训适应市场、就业与培训紧密结合的新格局。组织、指导、推动全社会培训力量开展就业培训,依托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就业培训网络。坚持就业培训资格证书制度,规范培训程序,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
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落实“三年百万”再就业培训计划,持续有效地开展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用技能培训和企业创办者培训。按照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目标,深入实施“百镇(乡)百万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计划”,抓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工作。
(四)加速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建设和完善
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在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
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严格控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真正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激励机制。
建立稳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源机制,逐步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财政预算中支出比例,积极实施国有资产变现等充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措施。
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税务征收,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分开,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直接发放。实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并与原单位脱钩,实现离退休人员“企业(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年度审验制度,实行社区服务机构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门验核相结合的办法。研究制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办法,规范企业补充保险行为。
——失业保险
抓好失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重点推动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把所有符合规定的单位和职工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并保证失业保险费的按时足额征缴。
积极配合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促进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各地区完成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
继续实行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目标责任制。建立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适当挂钩的机制,根据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核定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待遇。加强和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管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加强失业保险与其他各项就业服务工作的紧密衔接,促进失业、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
——医疗保险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管理,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机制。根据我省实际,探索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结合模式在我省的具体实现途径。“十五”期间,对苏北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困难企业确实没有能力和条件建立统帐结合的医疗制度模式的,从解决目前职工的大病医疗的角度出发,先建立统筹基金,再逐步向统帐结合的模式过渡。
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积极探索多种途径,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消费需求,建立功能不同、相互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十五”期间,探索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职工互助、社会医疗救助等多种办法,逐步形成功能不同,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
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支付办法和费用控制办法,提高医疗保险的抗风险能力。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管理体系。通过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采取科学的费用结算办法等具体措施,促进卫生部门优化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医疗服务,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工伤保险
进一步完善改革思路,规范工伤保险政策,初步确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按照工伤职工工资补偿和伤残补偿的原则,建立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建档、建库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覆盖城镇各类企业的统一的工伤保险运行机制,规范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的确定方法,强化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实行工伤人员的各项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确保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
——生育保险
“十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改革思路,规范生育保险政策,初步确立全省统一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扩大覆盖范围,逐步覆盖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根据女职工生育费用社会共济负担的原则,按照所有用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促进女职工劳动能力的恢复,促进妇女就业。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地〈市)级统筹。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结算,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在家庭保障和个人自我保障为主的基础上,一方面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社会救济,另一方面,根据乡镇经济发展和农业人口向小城镇转移的实际情况,按照“保障水平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承受能力相适应,权利和义务相对等,城乡有别”的原则,采取政府组织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方法,稳妥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五)建立可靠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渠道并加强对基金运作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使城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提高收缴率,稳定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规范和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并扩大社会统筹比例,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调剂尤其是社会互济功能。
建立社会保障国家预算,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增加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研究发行彩票和特种国债等多种渠道,充实社保基金,建立起稳定、规范的财政支持机制。
利用股市,通过回购、配售等形式变现部分国有资产,专项用于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的历史欠帐。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可行方式,所得收益全部并入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要统一建立社会保险行政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制度、社会保险监督制度,实行行政管理、基金经办、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社会保险事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尽快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
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并规范社会保险的支付对象和支付项目,努力保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支付水平。规范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形成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
(六)发展服务保障,提高社会保险社会化服务水平
在开辟多元化社保资金筹措机制,健全社会保障的经济保证同时,还需发展服务保障,以有效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社会化,需要服务配套。失业工人的培训需职业培训系统,医疗保险的落实,需医疗服务系统等。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代发。充分依托城镇居民社区组织,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发挥社区在养老、医疗保健方面的服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网络化服务。在保证体现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争取获得经济效益,形成以服务出效益,以收益扩大服务的良性发展机制。领取养老金人员的生活、学习、娱乐等管理服务逐步纳入社区管理。
索 引 号
550232674/2001-00297
分 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01-01-06
名 称
江苏省“十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文 号
关 键 词
内容摘要
时 效
江苏省“十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点击查看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