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行业统筹省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2002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 单位:%
行 业 名 称 序号 2002年费率 行 业 名 称 序号 2002年费率 铁路 1 中建 6 18.5 铁路分局 20 石油 7 铁道施工企业 20 江苏石油勘探局 20 上铁二公司 20 管道局 20 大桥局 20 昆山物资公司 20 中铁建办事处.徐州机械厂 18.5 民航 8 18.5 学校.医院.车辆厂 20 工行 9 19.5 铁道集体分处 20 建行 10 18.5 邮电 2 20 农行 11 19.2 电 力 生产企业 3 20 中行 12 18.5 施工企业 4 20 交行 13 18.5 交通 5 中保 14 18.5 中外理公司 18.5 招商.浦发.华夏.广发.中信.光大.民生.深发.福兴 20 三航局三、五公司 20 煤炭 15 长航油运公司、旅社 20 大屯煤电公司 19.5 新吉波公司 20 中煤五建公司 20 航标厂 20 中煤建安六处 20 金陵船厂 20 中煤物资徐州公司 20 交通其他企业 20 中煤物资徐州网架厂 18.5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江苏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劳社部函[2002]27号),现将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的原行业统筹企业及有关单位2002年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通知你们,请严格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附件:2002年江苏省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
中港振华江阴、常州公司
注:邮电、电力行业集体企业费率与本行业国有生产企业费率相同
要闻动态
公示公告
就业创业
社会保险
人才人事
劳动关系
政策解读






厅长信箱
劳动维权
网上咨询
“就在江苏”
江苏人事考试网
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
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江苏社保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