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人才人事
索  引  号
550232674/2010-00662
分       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0-08-26 00:00:00
名       称
关于同意建立江苏省无锡交通高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批复
文       号
苏人社函[2010]421号
关  键  词
无锡 交通高职校 职业技能鉴定所 批复 
内容摘要
同意建立江苏省无锡交通高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时       效
 
关于同意建立江苏省无锡交通高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0-10-12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点击查看原文件: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成立交通高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申请》收悉。按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有关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标准要求,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立江苏省无锡交通高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倪依纯同志任所长,赵斌同志任副所长;鉴定工种、鉴定等级、鉴定范围参见附表。
   希望你们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附件:江苏省无锡交通高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职业一览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职业一览表

                  鉴定范围:全省

鉴定工种

鉴定等级

船体放样号料工(6-05-18-01)

五级、四级

电焊工(6-04-02-05)

车工(6-04-01-01)

数控车床工(6-04-01-01)

加工中心操作工(6-04-01-08)

钳工(6-05-02-01)

维修电工(6-07-06-05)

船舶电工(6-05-18-03)

无线电装接工(6-08-04-02)

汽车维修工(6-06-01-02)

工程测量工(6-01-02-04)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