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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附件:江苏省无锡交通高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职业一览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职业一览表 鉴定范围:全省
你校《关于成立交通高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申请》收悉。按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有关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标准要求,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立江苏省无锡交通高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倪依纯同志任所长,赵斌同志任副所长;鉴定工种、鉴定等级、鉴定范围参见附表。
希望你们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鉴定工种 |
鉴定等级 |
船体放样号料工(6-05-18-01) |
五级、四级 |
电焊工(6-04-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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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6-04-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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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车床工(6-04-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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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中心操作工(6-04-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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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6-05-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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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工(6-07-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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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工(6-05-1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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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装接工(6-08-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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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工(6-06-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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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工(6-01-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