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首页
>政策知识库>政策法规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日期:2010-12-20 10:16:00
文  号: 苏人社明电[2010]14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关于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及时掌握节后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意向,为各级党政组织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数据,更好的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对象为当地企业,每个省辖市市区调查的企业数不得少于100家,每个县(市)调查的企业数不得少于20家。同时,为保证调查企业具有一定代表性,因此应涵盖当地用工较多的企业和行业。
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对象为春节之前返乡过年的本地外出务工人员和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每个省辖市调查的农村务工人员不得少于1000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增加调查对象的数量。
二、调查时间
1、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时间:2010年12月24日至31日
2、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17日
三、调查内容
1、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内容详见《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附件1)
2、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问卷 》(附件2)
四、调查步骤
1、各地以市、县为单位严格按照调查要求选取调查对象,并及时将调查表分配给相关企业和务工人员认真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收回妥善保管。
2、由各省辖市统一收集本地区调查表,经核查无误后,集中组织工作人员将调查数据录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系统数据库。部软件系统定于2011年1月4日开放,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数据由各地于2011年1月15日前录入完毕,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数据于2011年1月30日前录入完毕。
五、动态跟踪
往年的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为一次性单方面调查,无法掌握企业招工进度。为更好地发挥调查数据的时效性,根据省、厅领导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今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进行动态跟踪。各地在调查结束后要继续安排专人定期上门了解调查企业用工需求的满足情况以及人员流失情况,及时动态更新相关数据。各省辖市负责收集汇总本地区调查企业节后半个月、一个月、两个月的用工满足情况并填写《企业用工状况统计表》(附件3),分别于2011年2月25日前、3月11日前、4月9日前上报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暂报3期。在此期间,省厅将不定期的对相关市、县和企业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实际情况。
六、调查要求
1、此次调查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两项调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小组,制定调查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迅速把调查任务逐级布置分解到县、(市、区)和街道、社区、乡镇,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2、各地要向被调查企业和农民宣传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他们的理解和配合,以取得详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向农调部门通报调查数据,争取他们的支持,以保障调查结果的科学性。调查人员要严格遵守调查制度,规范调查行为,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调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查处。
3、各地可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软件录入程序和有关说明。
4、各地在录入农村务工人就业情况信息时,要区分本地区录入人员编号,确保在省辖市范围内不出现编号重复现象。
5、各省辖市负责统一指导、监督本地区的调查工作,于12月22日前将负责调查工作的人员名单、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及电子邮箱报省厅就管中心。
省厅就管中心联系人:薛勇、夏文哲,联系电话:025-83233810、025-83233803(传真)
电子信箱:xiawenzhe@jshrss.gov.cn;
附件1:《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
2:《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问卷》
3、《企业用工状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doc
附件下载 :企业用工状况统计表.xls
附件下载 :录入系统.zip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