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省各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探索新形势下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和岗位成才的新途径,切实加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人事厅今年将继续委托南京理工大学、扬州大学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交通工程”、“信息技术与管理”、“现代农业”、“旅游烹饪”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证书的性质和效用 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是学员经过学习、考试合格,达到岗位所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 成人高等教育“汽车应用与管理”、“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交通工程”、“信息技术与管理”、“旅游烹饪”、“现代农业”《专业证书》班严格按照国家教委、人事部[1993]8号文精神,坚持按需办学,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要求设置有关课程,注重技术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凡经学习且考试合格取得本《专业证书》的技术工人可提前申报升级考核工作年限三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两年。苏人通[2006]32号文规定:凡196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技术工人申报技师,必须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或相同专业大专)毕业证书或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学习是技术工人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参加专业证书学习可记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 二、专业设置、招生对象及条件 “汽车应用与管理”专业招收从事汽车驾驶、车辆维修检测和管理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专业招收从事机械加工、农机、电工、广播电视机务、线务维修、工程测量、钻探、土工试验、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检验操作、水暖、胶印、体育场馆、制冷维修、闸门运行、泵站运行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交通工程”专业招收从事公路养护、筑路、航标、船闸操作、船闸机电、潜水、船舶驾驶、船舶轮机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信息技术与管理”专业招收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测绘、计算机信息处理、图书资料管理、音像制作、财会、保管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现代农业”专业招收从事园林绿化、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养殖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旅游烹饪”专业招收从事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烹饪、导游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 2.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高中文化补习合格证书》。 三、学习时间、方式 为确保教学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由所委托高校组织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政治。 学习时间为二年,采取集中面授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学业。学习期间共开设12门左右课程,教学总时数不少于800学时。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发给由省人事厅验印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员报名、入学考试、注册费用100元,报到注册缴纳学费(含书本费用)3600元。 五、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7日止,7月5日、6日组织入学辅导、考试(已取得中级职称或大专学历者免入学考试)。 (二)报名地点:江苏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南京市中央门外小市街158号) (三)联系电话:(025)85607005 85607006 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并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登记表”须所在市人事局工考部门审核盖章,各市报考人员到所在市人事局工考部门报名;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在“登记表”后附“三证”,即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岗位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索 引 号
550232674/2008-00604
分 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08-03-21 00:00:00
名 称
关于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六个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的通知
文 号
苏人通[2008]83号
关 键 词
成人高等教育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六个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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