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6号)精神,现将2011年上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和各市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4个语种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数及成绩公布 经核准,各市2011年上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见附件1,具体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 有关参考人员的成绩情况将通过电子信箱传输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成绩查询 1.声讯查询电话:16883940 2.短信息查分 档案号或身份证号短信发送的查询号码如下:1066556620013(移动)或10665566020013(联通) 3.网站查分 江苏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jsrsks.com.cn 四、考后管理 各市应通过适当方式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同时认真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准备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略): 1.2011年上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情况统计 2.2011年上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0一一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