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
550232674/2011-00882
分       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1-03-10 00:00:00
名       称
关于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人社发[2011]101号
关  键  词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对口支援新疆 通知 
内容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省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 
时       效
 
关于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3-16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点击查看原文件:

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江阴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南京市江宁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会议和全省对口援藏援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省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重大意义
  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领域,对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职责,是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凝聚力、战斗力的一次检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促进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对口援疆工作作为一件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主要任务
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是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的综合援疆,是经济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教育援疆、科技援疆的全面援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职能职责出发,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支持、民生优先,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加强协作、促进互利的基本原则,着重在促进就业、培养干部人才、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
  (一)积极开展促进就业对口援疆工作,全方位扩大和稳定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有了稳定的就业,才有稳定的收入,人心才能稳定。要把促进就业摆在对口援疆工作的突出位置。一要大力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要根据省统一部署,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江苏县以下事业单位培养1-2年,培养结束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返回新疆的乡镇、街道(社区)事业单位岗位就业。组织新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当地或江苏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培训,根据本人意愿,推荐在当地或到江苏就业、创业。积极配合新疆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促进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服务。二要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就业。要在对口援建项目中,与受援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优先吸纳当地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优先安排一人就业。三要大力促进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要将改善当地各族群众基本生活、支持产业发展与扩大就业相结合,支持受援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劳动者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优先就地就近就业。积极配合受援地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四要多渠道帮助新疆劳动者在江苏就业。要与受援地建立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就业供求信息对接,大力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帮助在江苏学习的新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自愿在内地就业。
  (二)认真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援疆工作,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措施。要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对口援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一要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援助。要充分挖掘本地各类培训机构的潜力,组织新疆受援地富余劳动力到江苏培训。组织联合办学培养技能人才。根据受援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专业方向,组织对口支援地技工院校与受援地合作开设“新疆技工班”或联合办学为受援地培养技能人才,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在江苏就业或根据本人意愿回新疆就业。二要加强受援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淮安市、泰州市、张家港市等地要围绕受援地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在巩留县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昭苏县劳动技能培训中心、农七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工程建设中,帮助编制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支援和指导基地建设的相关工作。三要大力支持受援地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要根据当地企业和技工院校的实际情况,选派优秀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师资赴疆,对受援地急需的技师、高级技师和紧缺型技能人才,就地就近开展专项技能提升培训。安排少量受援地急需、紧缺职业的优秀高级工、技师到江苏的大型企业、技工院校和优质培训机构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四要加快受援地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要帮助受援地加强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和技工院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实训能力,提高教学水平,推动技工院校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达到国家要求,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五要加强受援地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当地技工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的资源优势,依托受援地建立技能师资培训基地,选派优秀教师赴疆开展师资培训,安排受援地技工学校骨干教师到江苏参加师资培训和跟课见习教学,使受援地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师资和教师职业资格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三)加大干部人才援疆工作力度,全力提升干部人才队伍素质。加强新疆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根据受援地的实际需要,加大干部人才的培养交流力度。一要切实做好干部人才的选派工作。要按照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有关部署,积极做好为新疆受援地选派干部人才工作,选准配优受援地急需的干部人才。二要认真落实干部人才援疆工作的相关政策。要为援疆干部创造良好的援疆工作和生活环境,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安全上关心爱护援疆干部人才,发挥职能优势,帮助解决援疆干部人才的生活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三要把干部人才援疆与当地干部人才培养结合起来。要与受援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互派干部双向挂职、两地培训、短期跟班实习等方式,加大干部人才培养交流力度。四要认真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要根据受援地发展需要,开展公务员对口培训,开阔眼界,转变观念,提高管理水平。要选派专家学者赴受援地以讲座、短期培训班等形式对各级党政干部人才开展培训。积极开展网上在职培训,创新培训手段,实现培训资源共享,为受援地开展大规模的干部人才在线培训,着力提升受援地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综合实力。
  (四)指导帮助新疆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自身的成功经验,指导帮助受援地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受援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一要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建设。要和受援地充分协商,根据需要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改善和提高受援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和质量。要加强受援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二要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要将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经验及管理体系介绍给受援地,帮助完善新农保、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和帮助受援地加快提高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统筹层次。
  三、切实抓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组织落实
  实施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对口援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对口援疆工作纳入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援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厅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谭颖同志为组长、副厅长吴可立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市场处。要抓紧成立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对口支援的组织形式,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健全实施机制,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对接。要主动与受援地对接,尽快组织到对口的受援地县(市)、师团场基层一线调研,把受援地干部群众特别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所思所盼搞清楚,把对口支援工作的重点、难点搞清楚,切实摸清受援地区的情况和需求,合理确定具体的对口支援项目和数量,为编制对口支援规划、做好对口援疆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三)抓紧制定援疆方案。要在充分调研对接的基础上,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对口援疆专项规划和本级政府对口援疆综合规划,科学确定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对口支援项目,制定本地对口援疆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对口支援的总体目标任务,确定方法步骤、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落实援建所需资金,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任务。
  (四)加强协调配合。要与省厅、本级政府对口援疆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援疆前方工作组、受援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五)加强考核监督。要加强对口援疆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管理,落实相关责任。要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加强对口援疆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对口援疆工作良好氛围。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