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江苏省技工院校2011年招生计划》汇总公布,请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招生录取工作。 附件:1、江苏省技工院校(中级班)招生计划 2、江苏省技工院校(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招生计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