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智东恒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业务的申请》及附件收悉。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原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号令)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业务; 二、业务范围: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派遣(兼营)。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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