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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1-07-04 16:04:00
文  号: 苏人社发[2011]277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关于发布201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确定为4.15%。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年利率按7.8%计算。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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