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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11-01003
分       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1-02-24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       号
苏人社函[2011]63号
关  键  词
技能鉴定△ 工作安排 通知 
内容摘要
2011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 
时       效
 
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8-23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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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1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1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以“服务企业、服务就业、服务经济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就业导向、能力为本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科学化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实现由注重扩面、扩大数量向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的转变,由单一过程质量控制向过程、内容质量并重转变。 
   二、目标任务
   全年全省确保完成鉴定90万人以上,取证80万人以上,其中:高级以上取证人数16万人以上,占总取证人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紧缺型技师、高级技师取证1万人,新职业统考和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达到15万人以上;企业职工参加鉴定人数占总鉴定人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企业技能评价人数12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鉴定考核20万人以上。建立覆盖省、市鉴定机构的在线考务平台,初步实现考务数据的在线管理;在对鉴定所站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的基础上完成鉴定所站的定级评估;完善考评人员培养和使用管理办法;省、市联合开展技术资源开发,整合开发6-10个职业的省级精品题卷库。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1、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办法。提高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质量,严格考务管理和考点管理,通过各市自查,组织专家评估,对各市高级技师统考定点机构进行复查,淘汰一批设备、设施和管理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机构。从考核方式、命题、考评员的执行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高级技师统考模式,提高高级技师考核的“含金量”。加大高级工培养和评价力度,将高级工鉴定取证人数和占比列入考核内容进行年度目标考核。
   2、继续加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进力度。积极用好现行政策,加大地方配套投入,引导企业建立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在企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优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加强备案管理,加大考核力度,表彰先进典型,促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良性发展。
   3、提高技工院校技师培养评价质量。完善《江苏省技工院校技师班学生鉴定暂行办法》,指导相关院校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实训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实训和鉴定设备,实现专业设置与鉴定职业的对接,切实提高包括初、中、高等级在内的学生技能水平。加强鉴定过程的指导,帮助院校制定周密细致的鉴定考核方案,严格考务过程管理,确保技师鉴定质量。
   4、继续提升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方位扩大社会了解及参与度。率先实现在线考务管理试运行,实现各类统计表格和考生报名、成绩核发数据的自动统计。继续加强考点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有计划地推进考场远程监控工作和成绩声讯查询工作。稳步推进鉴定方式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鉴定导向作用,引导各级办学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动态管理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实行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建立统一鉴定报名点的工作考核机制。
   5、继续做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和技工院校高新统考工作。升级智能化考试平台版本,更新计算机辅助设计考试模块,逐步实现该职业的平台化考试,在应用程序设计编制模块中增加JAVA考试。在全省逐步推行职业英语水平考试,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考试站进行职业英语水平考试试点。继续实行考试站目标考核。
   6、做好特殊人群的职业能力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引导培训方向、检验培训成果的作用,利用国家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持,面向城乡各类经过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提供恰如其分的职业能力评价,强化操作技能考核,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促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退役士兵等特殊人群,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方式,提供减免费服务。
   (二)探索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控制的长效机制
   1、积极开展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按照部工作部署,对全省鉴定所(站)开展一次全面的质量管理评估,综合评估鉴定所站在组织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鉴定过程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水平,在评估基础上,对鉴定所站进行定级,优胜劣汰,在参加示范评估的鉴定所站中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评估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做好合格评估,推荐、指导相关鉴定所站参加部示范评估,鉴定所(站)做好自查自评。
   2、开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编制考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软件开发,分配管理职责,进行试运行,初步实现考务数据的在线传递,提高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提高考务组织层次。除全国全省统考外,各地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适时组织本地区的统一鉴定,以规范考务管理、节约考试成本、方便考生,树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威形象。对部分下放县(市)区鉴定的职业,凡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由省辖市收回鉴定权或委派考务、考评人员进行鉴定。
   4、加强考评人员培训和使用管理。改进考评人员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制度,提高培训效率和效果。加强考评人员使用管理,利用在线考务系统建立考评人员派遣、履职情况反馈、评价体系,建立奖惩分明、动态管理的考评人员管理体系,打造星级考评员。坚决遏制鉴定过程中随意变更考评人员现象,对未经委派机构批准无故缺席考评的考评人员和随意增减、替换考评人员的机构进行惩处。
   5、强化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质量管理责任考核,提高鉴定场次的现场督导率,重视督导结果的运用,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加大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认真对待和处理各类投诉咨询。
   6、加大技术资源开发力度。根据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2010年开发的20个省级题卷库,整合已有一定基础、经济社会急需、鉴定数量较多的职业,在各市申报的前提下,选择6-10个项目,做成精品题卷库。在积极承担部中心技术资源开发任务的同时,省中心修订物流师、公共营养师、信用管理师题卷库,开发婚姻家庭咨询师卷库,编写工具钳工技师、高级技师鉴定指南。下发2010年国家题库、省级卷库和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和卷库,做好题卷库运行质量反馈工作。
   7、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预警和保密制度。逐级制定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根据国家保密法要求,做好题卷库、试卷等工作机密的保密工作,落实保密责任,完善保密措施。
   (三)加强队伍能力和各项基础建设
   1、提高鉴定机构和队伍的履职能力。坚持职业技能鉴定的公益不营利原则,明确鉴定机构的公益性质,转变各类目标考核导向,从强调数量和经济效益考核转变到强化质量和社会效益考核。加强考评人员、考务管理人员、质量督导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采取培训、交流、考察、研讨等方式,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2、做真做实基础数据统计。提高统计工作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在线统计,严格从考务管理系统导入统计数据要求,避免手工录入数据的随意性,加强对市(县区)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审核。加强空白证书管理,建立并管理好空白证书台帐。按月及时上报鉴定合格人员上网查询信息,定期核对统计数据、空白证书数据和上网信息查询数据,确保三个数据的一致性。
   3、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正面宣传。利用报纸、电视、手册、板报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就业政策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为鉴定工作的开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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