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9号)和《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80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各市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1、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 初级资格: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2、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数及成绩公布 经核准,各市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见附件1,具体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见附件3,具体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4。 有关参考人员的成绩情况将通过电子信箱传输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成绩查询 1.声讯查询电话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16883878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16883875 2.短信息查分 档案号或身份证号短信发送的查询号码如下: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1066556620018(移动)或10665566020018(联通);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1066556620040(移动)或10665566020040(联通)。 3.网站查分 江苏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jsrsks.com.cn 四、考后管理 各市应通过适当方式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同时认真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准备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 1.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 2.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 4.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