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纳仕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设立苏州分支机构的申请及附件收悉。根据原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5号令)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苏州市设立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分支机构。 二、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境内):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才派遣(兼营)。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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