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战略部署,着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工程,现就启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全省符合条件的中心城市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园区集聚,促进行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提高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整体竞争力,构筑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地。
二、建设目标
力争到2015年,全省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家。
三、基本条件
(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处于全省前列。
(三)产业发展基础良好,已纳入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规划,有基础、有条件形成产业集聚。
(四)筹建方案完整,园区选址和投资主体明确,筹建期限不超过3年。
(五)有功能齐备、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为入驻机构提供投融资、流动配置、社会保障等系列服务。
(六)有专门的筹建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七)园区形态明显,具备核心区和辐射区,核心区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围绕主核心区的辐射区域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平方公里。
(八)园区交通条件便利,通达性良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省辖市申报筹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含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
2、县(市、区)申报筹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但需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申报材料
1、筹建申请书。
2、当地党委、政府的立项批准件。
3、筹建可行性报告。
4、园区建设规划和筹建工作方案。
5、近年来,当地党委、政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6、可以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受理审核
1、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具体负责筹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受理审核工作。
2、同意筹建的,由省厅正式行文批复,授予 “江苏省XXX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牌子。
3、经认定已具备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立条件的,由省厅正式行文批复,授予 “江苏省XXX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牌子。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发展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
(二)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认真组织部署,充分调研论证,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三)省厅拟在上半年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大会上,宣布首批同意筹建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地筹建条件基本成熟的,请按规定于4月20日前上报申报材料,争取列入首批同意筹建名单。
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联系人:周军、王滨
联系电话:025—83338133、83276091
电子邮箱:wangbin@jshrss.gov.cn
索 引 号
550232674/2012-00485
分 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2-04-06 00:00:00
名 称
关于启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建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人社函[2012]160号
关 键 词
人力资源 产业园△ 申报 通知
内容摘要
启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建工作的通知
时 效
关于启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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