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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3-10-22 13:55:00
文  号: 苏人社函[2013]466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高速公路养护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从事公路养护的施工一线职工。上述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六个月。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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