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94号)规定,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现公布我省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光盘)。请各市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准备工作。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