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凭成绩核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复查成绩。
2.、复查试卷的内容包括: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错改;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3、复查时间: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25天内(公务员考试应在3天内)向所在考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复查试卷(省直考区除建设口考试的考生直接向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建设口的专业技术考试的考生向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请),对具体复查截止时间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或以其它形式在公布考试成绩时予以公布。
4、市人事考试部门应于规定截止时间后3天内将申请复查名单汇总上报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其复查工作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5、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实准确记录复查试卷的情况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所在考区。
6、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80800325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86617189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3668563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88539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5
省直:025-83236088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