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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日期:2014-01-10 13:48:00
文  号: 苏人社发[2014]11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关于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各市的考试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14、15日两天。请各市严格按照《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四)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五、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25日~3月5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8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考区,请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时缴费。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五)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七)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八)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3月19日前将本地区报考人员信息和报名汇总名册(附件2)、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九)6月8日~1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二)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各报名点组织统一征订或由报考人员自行征订,征订办法见附件3。

附件:1.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略)

2.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名册(略)

3.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办法(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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