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