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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4-08-13 10:50:00
文  号: 苏人社函[2014]352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江国际集团公司及下属省建设集团、投资公司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请示》(中江发[2014]80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及下属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为:(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公司经营管理层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专职司机、子公司和分公司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的中层管理人员、从事国际业务人员;(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在国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一线职工。上述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六个月。

请你公司及下属企业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附件: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情况一览表(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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