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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4-08-26 10:03:00
文  号: 苏人社发[2014]256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星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0号),现就2014年度星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江苏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星级评估试行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自评分数达到85分以上的市、县(市、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其中:96分及以上可以申报五星级,91分—95分可以申报四星级,86分—90分可以申报三星级。

二、申报程序

市、县(市、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填写《江苏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星级评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市场内外部照片、场地产权证明、所获荣誉证书、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在《申报表》上填写初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人员实地复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星级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纳入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确保星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成为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

(二)完善制度,动态管理。从今年起,省厅在对新申报星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实地复评的同时,对已经公布的五星级市场服务人数、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等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予以降星或摘牌;各市也要对辖区内的四星级和三星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抽查,形成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评估机制。

(三)把握进度,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请于915日前由省辖市统一报送省厅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邮编210008)。

人:薛勇、吉伟,

联系电话:(02583233813

真:(02583233803

附件:江苏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星级评估申报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826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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