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首页
>政策知识库>政策法规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4-09-20 09:06:00
文  号: 苏人社发[2014]288
主 题 词: 关键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移交管理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落实“简政放权”和“属地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江苏金陵职业技术学校等21所民办学校移交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望你局认真做好移交学校有关材料的交接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民办学校健康发展;被列入移交的原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移交后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原登记的学校名称不变、办学类型不变,被注销或中止办学许可后重新登记或变更其他事项的按现行规定执行;被移交的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接此通知后,请及时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孙秀琴,联系电话:68788112)联系,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管理;凡办学许可证于今年920日期满的学校,请务必于1020日前到指定地点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的按自行终止处理。

附件:移交的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920

附件

移交的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单(共21所)

江苏金陵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新东方烹饪技术学校

江苏金莎美容美发培训学校

江苏中江信息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江海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天鹰美发美容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王春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现代推拿按摩师学校

江苏嘉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中经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苏建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宝丽来芳疗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创先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民生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东南信息技术学校

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海德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江苏克林特健康护理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好苏嫂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民防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苏通轨道交通职业培训学校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