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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6-01-12 00:00:00
文  号: 苏人社函〔2016〕11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社会保障卡收费正式标准复函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社会保障卡收费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5〕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 :U020160114425489363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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