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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6-01-29 00:00:00
文  号: 苏人社函〔2016〕28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鉴定工种的批复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增加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的请示》(苏海院〔2016〕2号)收悉。根据你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结合本次专家现场评估意见,同意你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下列四个鉴定工种:“数控车工”,鉴定等级为中级;“船体装配工”、“船舶钳工”、“船舶管系工”,鉴定等级为初、中级。

  希望你们继续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我省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做出贡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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