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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6-02-29 00:00:00
文  号: 苏技赛委〔2016〕2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关于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摄影、DV外围赛的补充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摄影、DV外围赛自开展以来,受到广大摄影爱好者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做好外围赛,充分发挥外围赛对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的宣传推广作用,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时间调整

由于春节期间,许多从事摄影和DV制作工作的专业人员事务繁忙,为征集到更多展示技能劳动者风采的精品,原定作品征集截止日期、网络评议、专家评审、优秀作品展映时间稍作调整,以补充通知为准。

(一)作品征集截止日期

2016310为作品征集截止日期。

(二)网络评议

2016315330为网络评议阶段,开通网络和手机客户端投票功能。

(三)专家评审

201642前,邀请专家对摄影、DV作品进行评审,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不同奖项的优秀作品,并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四)优秀作品展映

20164月,在技能状元大赛决赛前期和中期,在主赛场举办“技能风采”优秀摄影、DV作品展映活动。

二、投稿作品数量调整

应广大摄影爱好者要求,摄影竞赛的投稿作品数量调整为:单片6张以内,组照10张以内。

三、网络投票规则

每个IP限投一次。摄影作品、DV短片均为多选项投票,其中,每个IP摄影作品和DV短片最多可各投14个。

四、综合评审比例

结合网络评议结果和专家评审结果,综合选出优秀作品。网络投票占比30%,专家评审占比70%

五、正片报送地址调整

经研究,由中国江苏网负责本次外围赛报送正片的收集与分类工作。因此,正片报送地址做出相应调整。

作品入围后,作者务必于获奖作品公布后1周内填写《参赛表》,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摄影作品原始数码文件和调整后的数码文件以及DV作品正片(适于电视播出的文件格式,分辨率1080p),数码文件较大者可用光盘寄送到大赛办公室(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件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153876746@qq.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2号楼1901

邮编:210092

联系人:梅源

联系电话:025-58683928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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