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要求,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人社部有关要求,参照本目录,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于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附件: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2.公共服务事项示范文本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U020160722352774533944.????????????????????????????????????.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