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办法(暂行)〉》(苏人社发﹝2016﹞187号)(以下简称《支持办法》)精神,今年开始实施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现将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包括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和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三个项目。其中,留创项目分创新、创业两个类别。 各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详见《支持办法》。 二、申报指标 (一)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今年计划支持100个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苏南、苏中、苏北各市推荐申报个数分别不超过15个、10个、8个。各市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推荐的项目进行排序后上报。 (二)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今年计划新建5家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各市推荐申报新建园区不超过2家。 (三)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今年计划建设6家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各市推荐申报留创园不超过2家。 三、申报要求 今年是我省首次开展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推荐申报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控质量。各地以市为单位汇总各项目申报材料于8月10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材料一并报送)。 申报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下载。 电子邮箱:zhangfan@jshrss.gov.cn;wangbo@jshrss.gov.cn ;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905室; 邮政编码:210008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