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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6-08-22 00:00:00
文  号: 苏人社函〔2016〕307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关于同意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增设滨海校区的批复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增设滨海校区的请示》(通人社职〔2016〕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与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在南通市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科创城增设滨海校区。

  希望你局进一步加强对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滨海校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学校围绕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为示范区建设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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