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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16-00888
分       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6-12-17 00:00:00
名       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苏人社发〔2016〕410号
关  键  词
 
内容摘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04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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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务员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17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6〕45号)有关要求,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政务运行机制,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力打造“法治人社、创新人社、廉洁人社和服务型人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发挥应有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将公开透明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廉洁,做到依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政务活动更为开放,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过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务公开制度更加完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保障领域政府数据开放取得较大进展;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以在网上办理;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有力推进,公众参与决策、执行和监督成为常态,政民互动渠道更加畅通,人社公共服务热线满意率95%以上。

  二、工作任务

  (四)推进决策公开。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规范决策流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社会关切的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特别是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事项决策前要进行民意调查。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健全立法工作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在起草草案文本过程中,通过立法听证、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规范立法行为,提高立法质量。(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五)推进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等涉及人社领域事项,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定期公布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围绕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改革任务和重大政策,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信息。按季度例行发布全省人社工作进展,明确改进举措,确保执行到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六)推进管理公开。全面公开人社部门职责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职业资格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推进全省人社系统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相同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明确省市县三级分工,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推广随机抽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取规则和流程、抽取比例、抽查频次,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七)推进服务公开。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主动融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根据各类公共服务事项特点和群众办事需求,逐步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12333咨询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服务对象、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办理地点、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宣传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八)推进结果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人社领域改革的落实结果,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可信度。(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九)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以及审计结果,做到公开内容细致完整。突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者权益维护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标准、程序和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机制,各处室、单位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厅门户网站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的要求,通过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规划财务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劳动监察总队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三、主要举措

  (十)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处室、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上报政府发文请示件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每年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厅长办公会议不少于3次。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相关处室单位在制定会议方案时,要提出是否邀请有关代表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在全面梳理人社领域应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人社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每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处室、单位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厅办公室;厅办公室定期抽查,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厅名义或提请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处室单位在报批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厅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厅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社会关切事项,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并积极邀请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进行解读,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厅领导和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厅领导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3次以上;每年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不少于6场(次),每年组织在线访谈不少于6场(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传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人社领域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动态监测,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及时发布研究解决和调查处置情况;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问题,要快速反应,主动回应。发生应由本厅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时,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要切实做好由热点事件引发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前做好预案,依法依规稳妥答复。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政策法规处、宣传中心、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四)高水平建设政务公开平台。发挥人社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内容保障和技术保障,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将其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强人社门户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对媒体宣传报道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相关重要政策信息,于24小时内在门户网站转载链接,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重点打造新型公开平台,将移动互联网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媒介,充分运用江苏人社“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灵活传递政务信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宣传中心、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五)扩大公众参与。围绕人社中心工作,突出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落地,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展厅门户网站、江苏人社“两微一端”的民意征集、在线办理、意见反馈等互动功能,充分利用服务热线、媒体问政、领导信箱等政民互动平台,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人社部门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人社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积极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传中心、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四、保障措施

  (十六)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厅办公室会同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服务热线、解读回应等方面力量和资源的整合;厅各处室、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政务公开制度设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月31日前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统计指标,提升统计质量。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制度优势,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组建政务公开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解读机制。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对政务公开实施第三方监督。健全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建立政务公开专项督查制度,每年对全系统专项督查不少于1次。健全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等方面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激励和问责。(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十八)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加强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处室、单位负责人和新入职人员的培训,鼓励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增强干部队伍的公开意识,提高公开能力。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师资队伍,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2018年底前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主动自觉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办公室、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厅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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