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江苏省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张丽君等357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郝燕等17人已具备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范德英等78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乡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王伟文已具备幼儿园教师(乡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7年10月29日起算。 附件:1.2017年扬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17年扬州市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17年扬州市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代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5日 P02017120861200889454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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