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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7-12-28 09:55:59
文  号: 苏人社发〔2017〕414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江苏省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张丽君等357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郝燕等17人已具备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范德英等78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乡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王伟文已具备幼儿园教师(乡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7年10月29日起算。

  附件:1.2017年扬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17年扬州市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17年扬州市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代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5日

P02017120861200889454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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