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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7-04-18 00:00:00
文  号: 苏人社办〔2017〕18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2017﹞36号),现将2017年度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6项下达给你们。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项目计划执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在每期项目举办前40天,将研修方案电子版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确保研修质量和效果。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6天左右,学员不少于70人。学员应面向全国招收,一般应是相关行业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并适当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要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研修。

  三、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学员结业时,经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本期高级研修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宣传情况、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20天内,需将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见附件)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额资助,每期19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切实加强培训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高级研修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黄文娟,电子邮箱:huangwenjuan@jshrss.gov.cn。

  附件:1. 2017年度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2. 2017年度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

  3.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4.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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