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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苏省总工会
发文日期:2017-06-01 00:00:00
文  号: 苏人社发〔2017〕167 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总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练兵热情,不断增强队伍素质,提升调解仲裁服务社会能力,根据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7年度江苏省职工十大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苏工办〔2017〕33 号)要求及2017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安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省总工会共同举办2017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规范化、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心工作,以强化仲裁员和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提升争议处理效能为目标,大力开展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仲裁员和调解员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省总工会组成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组成人员为:

  主 任:

  陈 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海涛 省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

  何应洋 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李润芝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副部长

  余 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陶 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 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袁永立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曹炳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

  孙怀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副处长

  陈 静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李建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考办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曹炳泰兼办公室主任。

  三、参赛人员

  参赛选手须为《仲裁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的全省专、兼职仲裁员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聘任的调解员。以设区市为单位组建参赛代表队,各市代表队参赛选手名额,以《仲裁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全省各地区仲裁员为基数,按照约4%的比例分配参赛选手名额,仲裁员具体名额分配为:南京市5名、无锡市4名、徐州市3名、常州市3名、苏州市5名、南通市4名、连云港市3名、淮安市3名、盐城市3名、扬州市3名、镇江市3名、泰州市3名、宿迁市3名,合计45名。调解员名额分配参照仲裁员确定。

  四、竞赛形式

  大赛分为市级竞赛、省级决赛两个阶段。

  (一)市级竞赛阶段。2017年8月30前,在省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导下,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市级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请各设区市在9月10日前上报参加全省决赛的选手名单。

  (二)省级决赛阶段。2017年9月下旬举办全省决赛,竞赛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竞赛内容、规则和记分办法

  调解员竞赛内容分为基础理论、案例解析二部分,仲裁员另加裁决书制作部分。基础理论内容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试行)》中选取;案例解析主要展示调解员、仲裁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对争议事实的认定分析和法律、法规适用分析;裁决书写作主要展示仲裁员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具体竞赛内容、规则和成绩评定如下:

  (一)基础理论

  1、内容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基础理论知识,仲裁程序法和实体法基础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等,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内容。

  2、竞赛规则

  采取书面、闭卷方法答题。试题全部为客观题。竞赛时间为60分钟。

  3、成绩评定

  竞赛结束后,密封装订试卷,由裁判组进行阅卷。阅卷完成后,拆封试卷,进行成绩统计。满分100分。

  (二)现场案例解析

  1、内容

  (1)基本素质,包括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2)争议事实认定能力,包括能否准确把握争议焦点,能否正确运用证据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等。

  (3)法律法规适用,能否正确阐述法理情理,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

  (4)案例处理结果是否正确,是否合法合理。

  2、竞赛规则

  采取现场面对面答题形式。选手现场抽取案例题,当场答题,专家评委现场打分并统计最后得分。竞赛时间为30分钟。

  3、成绩评定

  竞赛结束后,登记选手最后得分。满分100分。

  (三)裁决书写作

  1、内容

  (1)裁决书的格式要素齐备并完整反映整个仲裁过程。

  (2)裁决书叙述事实清楚完整,层次分明,认定证据全面准确。

  (3)裁决书适用法律准确完整,裁决理由论述充分严谨。

  (4)裁决书行文流畅,文字、数字、标点符合使用准确,无歧义。

  2、竞赛规则

  根据提供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基本素材,参赛选手采取书面、闭卷方式写作裁决书,阅卷裁判根据写作内容评分,竞赛时间为60分钟。

  3、成绩评定

  考试结束后,密封装订试卷,由裁判组进行阅卷,阅卷完成后,拆封试卷,进行成绩统计,满分100分。

  (四)记分办法

  选手决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仲裁员基础理论、案例分析、裁决书写作各占40%、30%、30%,三部分合计100分。调解员基础理论、案例分析各占50%,二部分合计100分。

  团体成绩按参赛选手的得分高低排序,第一名20分,第20名1分,20名以外不得分。

  六、奖励办法

  1、决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按程序报请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决赛获得前六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决赛获得前二十名的选手,由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予“江苏省仲裁员(调解员)业务能手”,颁发荣誉证书。

  2、决赛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分别奖励人民币8000元、5000元、3000元,奖金由省总工会提供;决赛获得前二十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金。

  3、对获得决赛总成绩前6名的参赛代表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其他代表队颁发“组织奖”。

  4.对获得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各设区市可参照本奖励政策制定本赛区奖励办法。

  七、竞赛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大赛组委会切实加强领导,省人社厅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省总工会做好相关支持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代表队要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切实做好培训、赛前辅导、预赛等工作,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严格比赛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比赛规范有序。坚持勤俭办赛,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实效性和工作质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举办大赛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仲裁员、调解员踊跃参与。通过竞赛活动检验全省调解员、仲裁员业务技能成果,激发爱岗敬业热情,进一步提升全省调解仲裁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人白亮;省总工会联系人蒋蕊。

  附件: 1.全省仲裁员业务技能决赛人员推荐表

  2.全省调解员业务技能决赛人员推荐表

  3.参赛选手汇总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苏省总工会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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