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0-09

 

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省级综合性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根据活动中心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本着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活动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制员工2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专业技术岗位:美术书法教师科技教师各1人。

二、招聘要求

(一)美术书法教师1名)

130周岁以下,全日制艺术院校或师范类院校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毕业学历。

2、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绘画、设计、书法等基本功技能,具备教育活动组织能力。

3、对少儿美术、书法教育有深入了解和研究,具备良好的课堂表现力及教学感染力。

4、热爱少儿书画教育事业,性格开朗、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与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科技教师(1名)

1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科学教育、计算机相关专业。

2、对青少年科技活动有深入了解和研究,在校期间参加过各类科技竞赛并取得一定成绩。从业后对少儿科技教育有一定经验者。

3、热爱少儿科技教育事业,有创新意识与开拓能力,动手能力强,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与表达能力。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准备应聘资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均为复印件)、联系方法、应届毕业生需就业推荐表等。进入笔试需审核原件。

2、根据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人选。

四、招聘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101日至20181031

报名地点: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莫愁湖西路7号,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艺楼613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58656819113912980505

邵老师 电话(0258656828115952025724

五、录取及待遇

本次招聘中涉及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统一为2018101日。

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所招聘人员实行雇员制(不进编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代理,相关待遇等方面执行《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聘用人员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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