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务员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苏发〔2016〕30号)和《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苏人社发〔2016〕334号),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根据2018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法治人社”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牵头处室单位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细化成果形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工作任务,确保全厅“法治人社”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2月7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法治人社”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重点工作 | 牵头单位 | 主要成果形式 | |
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 各相关处室、单位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
2、落实《江苏省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措施(三)》(苏人社函〔2017〕168号)中12项公共服务措施。 | 政策法规处 | 逐项按期推进 | |
3、梳理全省人社系统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 政策法规处 | 形成全省人社系统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 | |
4、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在线提供率。 | 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 | 实现全省人社系统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在线办理 | |
完善人社法规规范体系 | 5、提出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立法规划并争取列入立法项目。 | 政策法规处 | 向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报送我厅立法建议项目 |
6、制定厅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 | 政策法规处 | 印发厅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并推动落实 | |
7、推进《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 | 政策法规处、市场处 | 完善草案文本,力争早日颁布实施 | |
8、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社会风险评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方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 | 各处室单位 | 开展规范性文件论证评估 | |
9、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满2年开展实施情况评估的要求,对2016年制定的《江苏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等2件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 工伤处 | 形成评估报告 | |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 10、规范决策流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 | 政策法规处 | 选择1-2件重大决策进行听证 |
11、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要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 政策法规处 | 组织法律顾问开展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论证、重大决策听证等 | |
1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 各处室单位 | 选择1-2件重大决策进行后评估 | |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1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 劳动监察局 | 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针对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活动 |
14、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劳动监察局、人事考试相关职能处室 | 按照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将人社领域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公安部门 | |
15、配合做好江阴集成改革工作。 | 劳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 | 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 |
16、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政策法规处 | 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法制审核 | |
17、推广随机抽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网上办案系统,建立兼具联动受理、案件处理、网格监管、数据应用、预警预测等多种功能的全省联动调度指挥平台。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 劳动监察局 | 完善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全省联动调度指挥平台 | |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 18、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认真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门监督。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监察室 | 做好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门监督 |
19、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通过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信息。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传中心 | 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实现“五公开” | |
20、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 政策法规处、宣传中心 | 加强舆情监测,编制舆情信息和舆情专报 | |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 21、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自觉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 办公室 | 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常见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清单》(苏人社发〔2016〕26号),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
22、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规范行政复议证据审查制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机制,推广行政复议建议意见书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制度,探索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 政策法规处 | 修订厅行政复议工作办法 | |
23、完善应诉制度,建立健全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具体承办、法律顾问配合参与的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 政策法规处 | 修订厅行政应诉工作办法 | |
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 24、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为重点,推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 | 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 | 推动厅领导班子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厅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4期 |
2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新出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要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组织专题培训,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促进法治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 各相关处室、单位 | 组织专题培训1期 | |
26、落实本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 | 政策法规处、人事处 | 本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实行任前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 |
27、及时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围绕公众关切解疑释惑。 | 各处室单位 | 各处室单位在制定政策法规文件时,一并报送相关政策解读材料 | |
28、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 | 宣传中心、政策法规处 | 及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