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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18-00647
分       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8-06-26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1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人社复〔2018〕153号
关  键  词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6-26 来源:劳动关系处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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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巧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女职工权益保护成本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厅的职能分工,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坚持把促进妇女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和优先位置,积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生育保险待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女性合法劳动权益。在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成本社会化,促进妇女公平就业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生育保险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维护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规范生育保险政策和待遇标准,切实落实职工生育保险各项待遇,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在各地开展生育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职工符合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2018年一季度,我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7.43万人次,人均女职工生育津贴14287元,女职工人均生育医疗费用4530元。截至2018年4月底,全省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595.80万人(不含泰州),其中女性703.84万人,生育保险降费率已继续为企业减负4.1亿元。

    二是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积极推进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以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载体,指导企业与女职工就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保护、产假时间、产假工资等重点内容在开展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增进劳资沟通对话,将女职工权益见诸契约、落到实处,目前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在建工会的企业中达到98%以上。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对简单、小额争议从快从简处理,为包括女性劳动者在内的各类争议案件畅通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采取建立长效机制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监管力度。全面升级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系统,优化劳动者诉求表达和分类处理机制,快速传递和反馈各类举报投诉信息,为女性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等活动,特别是以使用女职工较多的餐饮服务、服装加工、中小企业等行业和单位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

    今年3月,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为我省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重点采取以下举措促进妇女公平就业、保障女职工权益:

    一是全力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不断优化就业环境,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女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提升女性就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全民创业行动计划,畅通创业创富通道,激发全社会支持女性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增强女性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促进女性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和提质工作,继续落实城乡居民生育保障政策,加强生育保险管理,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今年4月,我厅会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18〕106号)》,我厅将继续加强生育保险费征缴和基金支出管理,提高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管理水平,规范和完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按时足额支付参保人员的待遇,切实保障职工生育保险的合法权益。

    三是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继续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切实提高女职工维权意识。继续推进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促进集体协商制度化,化解劳资矛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力度,加大对妇女权益的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合法劳动权益。进一步提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水平,积极打造社会保障卡、门户网站、12333电话咨询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平台“五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为女性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维权服务。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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