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
为推动我省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促各地把功夫下在平时,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治欠保支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省领导同志关于治欠保支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情况;完善并落实市县级政府具体负责工作体制情况;发挥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落实主管部门协同监管责任情况;定期研究会商情况;完善目标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督查问责制度,强化定期督查考核等情况。
(二)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和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全面查摆本地区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推动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并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等情况。
(三)源头治理情况。整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垫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等情况。
二、督查安排
全面督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至2018年7月31日结束。
本次督查采取各地自查和省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地区自查为主。督查期间,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赴部分地区开展重点督查,具体地区和分组安排另行通知。重点督查于7月2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开展此次专项督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做好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围绕专项督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部分地区要积极配合搞好督查,切实保证专项督查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地要通过督查,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有效整改治欠保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解决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人员,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责任人,确保治理欠薪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认真开展自查和总结。各地要认真查找工作短板,梳理总结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8月2日前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梁吉祥 孔盼盼
联系电话:025-83271785 83238576 83271781(传真)
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