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137号)要求,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我厅对所涉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8年,全省人社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强统筹兼顾,狠抓工作落实,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涉及人社部门19大项、47小项具体任务均按计划圆满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关于继续抓好去产能重点工作(第1项)。涉及我厅工作是“积极稳妥分流安置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率达到100%,确保不出现较大规模的‘下岗潮’,确保不出现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及时与省发改委对接分解年度全省钢铁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57号),明确去产能企业名单,规范职工安置程序,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推动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完善实名制管理,动态跟踪分流安置进展,着力做好再就业帮扶,把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就业创业服务和相关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参加省政府“263减化”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钢铁去产能等专项行动年度考核和督查。2018年国家和省下达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任务全部完成,分流安置率达到100%。
(二)关于继续抓好降成本重点工作(第4项)。涉及我厅工作是“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发放稳岗补贴等政策”。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全年全省共减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70.71亿元;减征失业保险费166.98亿元,其中为企业减负125.24亿元。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1.2%降至0.7%,预计全省全年工伤保险基金将减收18.64亿元。二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继续落实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全年发放稳岗补贴15.18亿元,惠及8.12万家企业、551.12万名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32万人次,6507.55万元,为积极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关于加强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区域创新体系(第10项)。涉及我厅工作是“进一步配套跟进和细化实化‘创新40条’‘人才26条’等政策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破除唯学历资历论文倾向,推动职称评审各要素创新突破。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关于下放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87号),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出台《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1号),明确从2018年起,向全省所有高职院校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制定出台《江苏省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苏人社规〔2018〕4号),支持企事业单位引才聚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转发人社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职业发展。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76号),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培训补贴审核流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5号),改进政府购买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补贴审核和资金管理方式。研究制定《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加快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建设,全省现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约1200家。三是认真落实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取得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事业单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21人、兼职创业966人、在职创业5人、到企业挂职和参与项目合作的约3000人。四是分地区、分行业、分系统调查摸底我省博士后工作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报省政府办公厅,增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87家、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家。五是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4号),积极开展宣传落实工作。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前往苏中、苏北地区的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从事为期2年的“三支一扶”服务。研究制定《关于政府购买适合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意见》。六是指导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要求,深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单位内部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高校、科研院所绩效工资总量普遍增幅达5%至15%。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普遍增幅达10%,有力激发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积极性。七是加快建设江苏人才信息港,完成数据库结构框架,“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专家、江苏服务业特别贡献奖获奖人员等人才数据持续入库。
(四)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迈上新水平(第12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我厅组织对前两年“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总结取得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举措。2018年在扩大申报对象范围、促进与“双创计划”的衔接、申报指标不作限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共资助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101个,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5家,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6家。
(五)关于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第16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制定实施《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制定出台《江苏省人力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会同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制定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白皮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从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中公开选拔了50名培养对象,采取集中培训、参观考察、高端对话、个人自学、课题研究与跟踪管理等方式,用2年时间,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战略眼光和开拓精神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批准成立“江苏南通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园区建设和运营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超过1600亿元。组织评选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领军人才10名、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10家、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99家,组织开展近百场大型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
(六)关于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第28项)。涉及我厅工作是“推进基层人社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街道(乡镇)、社区(村)标准化人社平台建成率达到100%和80%,新建省级人力资源市场1-2家”。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实施基层人社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建立动态修订制度和地方开放补充机制,出台实施《江苏省人社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2018版),进一步提高基层平台标准化服务水平。2018年年底全省标准化街道(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建成率达100%、标准化社区(村)人社服务站建成率达88.22%。二是指导全省25家省级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批准成立“江苏扬州乡土人才市场”,充分发挥省级平台在促进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七)关于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39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开展农民工市民化培训,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农民工市民化培训,完成农民工市民化培训教材——《新市民读本》编写发行工作,组织开展新市民培训工作,公布首批省级新市民大讲堂名单,举办首期全省农民工市民化师资培训班。二是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抓住春节前后关键时间节点,全省联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高效供需对接平台,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二三产业就业。2018年新增转移就业25.53万人,转移率达75.28%。
(八)关于进一步做好援藏、援疆、援青工作,推进与陕西、辽宁等省际协作(第40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强化苏陕劳务协作”。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我厅深入落实苏陕《劳务协作协议》,召开苏陕劳务协作现场会,新签订《订单式就业培训合作协议》和《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合作协议》,积极打造培训需求精准对接等10个合作平台,推动劳务协作向纵深发展。紧紧抓住春节前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高峰期”和“黄金期”,成功举办苏陕扶贫劳务协作“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送“就业岗位、创业项目、培训合作、优质服务”走进陕西。创新组织开展陕西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基层行活动,扩大跨省转移就业规模。建立培训交流长效合作机制,先后举办陕西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班及“寻访扶贫之路 追忆红色之旅”主题教育培训班。2018年新增陕西等对口帮扶地区6656名贫困劳动力来苏稳定就业,超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
(九)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第42项)。涉及我厅工作是“深入推进省属金融、文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6年度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并报省政府,督促开展薪酬待遇信息公开。及时开展调查统计,稳慎研究2016年省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审核认定建议方案,经省薪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统筹协调省各薪酬审核部门严格依规开展2017年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测算,报请省领导同意后组织薪酬审核部门开展兑现。同时,督促省以下同步深化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十)关于保护和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培养造就更多江苏工匠(第49项)。涉及我厅工作是“研究制定具有江苏特色的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政策,组织开展“百万技能人才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第四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认定100名左右省产业技能大师、100名企业首席技师,建立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10个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立10个江苏大工匠工作室、94个江苏工匠工作室”。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部署开展首届“百万技能人才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496项,参赛练兵近800万人次。成功举办第四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创新增设“青苗组”比赛类别,大赛决出职工组一等奖10名,由省政府授予“江苏技能状元”;青苗组一等奖11名。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佳绩,48名选手入围世赛国家集训队。制定江苏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承接江苏工匠系列丛书编印工作,下发《关于建立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工作室的通知》。建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个、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认定省产业技能大师100名、企业首席技师98名。
(十一)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第56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加快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省重点技师学院,推动百所技工院校与千家企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创建国家中职产教融合项目3个,深入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联合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18年江苏省技工院校重点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在全省技工院校中评选校企联合实训中心16家、历史经典产业特色班10个、技工院校特色专业18个、技工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10个。推动省重点技师学院建设,制定出台省重点技师学院建设补充标准,指导各地开展省重点技师学院建设申报工作。二是深化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首次举办江苏人才高质量发展•技能人才篇∕2018年度江苏省重点技工院校、重点企业大型招生(招工)咨询暨校企合作对接、技能人才招聘洽谈会。成立江苏省技工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协作联盟,在全省技工院校中创建2个人社系统中职产教融合项目。三是深入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赴省内外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调研,研究制定我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
(十二)关于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第57项)。涉及我厅工作是“高标准建设一批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开展创业培训10万人,扶持成功自主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60万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均达100%,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2%以上。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0万人以上、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0万人次”。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建设,认定356个街道(乡镇)、4768个社区(村)和29个园区为2017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以大学生、农民等人群为重点,狠抓创业政策拓展、创业能力提升、创业载体建设、创业服务优化、创业氛围营造,2018年开展创业培训24.12万人,扶持30.11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21.28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41.15%、200.76%、202.14%。二是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举办高校毕业生系列公益专场招聘会,推广应用精准招聘服务平台。以2018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加大实名制就业服务力度,逐人制定个性化就业促进方案,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全年累计为9.56万人次2018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印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脱贫行动。2018年组织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43.30万人;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59.2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8.07%;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3.50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95.84%;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5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2.5%。
(十三)关于全面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第58项)。涉及我厅工作是“推开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我省公立医院人员备案制改革实施意见,配合省卫健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实施人员备案制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公开招聘等配套制度。二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普遍增幅达10%,有力激发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积极性。
(十四)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第60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省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431万人、1608万人、1689万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快“智慧居保”工程建设,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信息化水平”。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充分利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已取得的丰富成果,进一步优化提升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平台功能,结合企业“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按月完成部省数据对接,开展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评估,不断提升全省全民参保登记数据质量,大力推动扩面参保工作向精准管理转变。组织开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12333咨询日系列活动。2018年12月末,全省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778.52万人、1671.31万人和1777.18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4%、103.94%、105.22%。二是开展贯彻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和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研究,及时跟进落实国务院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文件精神,加强基金收支测算分析,提请省政府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三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会同省财政厅下发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并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10月底全省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到位,近82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得到提高,人均调整比例超过5%。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调整比例超过5.5%,调整后人均养老金达2818元。四是制定江苏省“智慧居保”建设实施方案和江苏城乡居保网上经办规程,正式上线运行“智慧居保”公共服务平台(含手机APP),参保人可通过平台或手机APP查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变更缴费档次。
(十五)关于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第64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帮扶10万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我厅召开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我省《打赢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围绕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对口扶贫、定点扶贫等六大领域制定了2020年目标任务和19条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创新扶贫模式,出台《建设五大特色就业扶贫示范区实施方案》,在苏北地区积极打造电商创业、免费培训、扶贫车间、岗位援助、技校培养五大特色化就业扶贫示范区。在全省经济薄弱地区组织开展“10.17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面向帮扶对象重点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活动,更大力度推进精准扶贫工作。2018年新增帮扶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13.0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30.11%。
(十六)关于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第71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人员划转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我厅会同省环保厅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市县环保部门学习我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人员划转通知精神,分析面临矛盾问题,研究制定政策口径,指导市县环保部门做好人员调查摸底,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人员划转工作。
(十七)关于深入推进诚信江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90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强化人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失信行为认定、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以省信用办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工作调研为契机,召开厅现场工作会,梳理形成2018年归集信息类数据目录、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明确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二是稳步推进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劳动关系领域初步建成涵盖信用评定、社会公布和联合惩戒的诚信制度体系,联合省信用办出台《关于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动惩戒工作的通知》。社会保险领域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社会保险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三是常态化归集推送公共信用信息,逐月向省信用办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全年累计传送各类数据近3253万条,其中,就业登记信息3056万条、职(执)业资格信息145万条、社保信息46万条、劳动用工信息6万条。四是强化信用联合奖惩,根据省级部门联合奖惩系统应用推广会要求,积极做好省级部门信用联合奖惩反馈。同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和社会公布制度,2018年全省共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07起,其中省级公布28起。
(十八)关于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第92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帮助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10万人;引领大学生创业2.5万人,扶持农民创业5万人”。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统筹做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2018年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31.9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19.43%;引领大学生创业4.2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8.92%;支持农民创业9.8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96.36%。
(十九)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第93项)。涉及我厅工作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47号),全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35元,比国家规定最低标准高47元,各地均于4月底前完成提标发放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创业方面。我省已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但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技能劳动者总量不足、供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愈加突出,“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问题迫切需要积极应对,就业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中美经贸摩擦升级对稳定就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开始显现,对于企业用工的信心造成了一定冲击。从近期调研情况看,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开始显现,一些企业订单减少,岗位流失、用工减少现象开始增多。受影响较早、程度较大的企业会削减产量、压缩产能,对劳动力的需求会相应减少。同时,新时代劳动者权益诉求越来越从争取法定权利向要求分享企业发展成果转变,对工资法规政策调整、休息休假待遇落实等方面的期待越来越高。
(二)社会保障方面。我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率先建立,已基本解决有没有保障的问题,现在面对的更多是人民群众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方便快捷的需求。同时,受老龄化日益严峻、待遇刚性上调、扩面空间收窄等多重因素影响,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压力加大,部分险种基金支付能力地区不平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发展不协调,特别是企业年金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年金制度覆盖率总体上还不高。
(三)人才工作方面。我省人才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但人才结构优势还不够明显,高层次人才占比还不高,地区分布不平衡,人才的创新活力还没有完全释放,“有高原少高峰”的现象比较突出。技能人才的评价使用和待遇政策还不够完善,成长通道还比较窄,重学历、轻能力的社会观念还没有根本转变。
(四)工资收入分配方面。地区间、行业间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国家至今仍没有出台,地区之间互相攀比的矛盾增多,我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浙江、广东也存在明显差距。从企业情况看,全省不同行业、地区、群体间及企业内部收入差距不同程度存在,工资水平差距不断扩大且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一线职工、技能人才收入相对偏低。
三、2019年工作思路举措
201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化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省人社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将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人社扶贫,加强行风建设,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动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是突出量质并重,全力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把稳就业作为第一位任务,完善就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办法,贯彻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等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民企行、援企稳岗等活动,形成具有较高含金量的政策“组合拳”。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继续精心组织“创响江苏”主题系列活动,优化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流程,深化省级创业示范创建系列活动,办好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完善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政策,推动职业培训扩面提质。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继续开展江苏招才月、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等活动,完善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功能,扎实推进“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分流职工、妇女、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就业精准扶贫,确保城乡“双零”家庭动态为零。深化就业领域改革,破除劳动者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障碍,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是注重机制完善,持续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结合落实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和收支管理,建立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探索推进基金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继续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升制度运行质量。持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持续参保。深入推进“同舟计划”二期行动,将更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探索符合灵活就业人群的职业伤害保障办法。强化精准帮扶,全力帮扶低收入困难群体参保。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进一步完善基金风险防范预警机制,探索开展第三方审计和信用监管工作。抓好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伤保险服务水平。落实构建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数据共享互联,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三是坚持引培并举,加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制定出台《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深化重点领域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落地见效。深入实施省“双创”计划、“六大人才高峰”等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不断提升领军人才集聚度。持续完善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和公开招聘三项基本制度,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好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加快构建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互衔接的多元评价体系。出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全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全力做好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备战集训工作。加快高水平技工院校建设,开展技工院校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深化“江苏人才信息港”建设与应用,进一步提升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四是加强规范管理,稳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及时贯彻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工作,修订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完善省、市二级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资指导线等制度,适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全力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制度基本全覆盖,严格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加大行政司法联动打击力度,提升欠薪等问题预警处置能力和监管精准度,为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持续加强和改进对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探索差异化薪酬分配体制。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改革政策落地实施。
五是围绕效能提升,全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提升省级综合试验区和示范园区建设水平,探索创新灵活劳动用工监管方式,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大力推进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按期结案率改革,开展全省调解员和仲裁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和“阳光仲裁”活动,不断提高全省调解仲裁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力打造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实现省与各市全面对接,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为执法监管提供支撑。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从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贯彻落实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等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决打好行风建设攻坚战,组织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操作比武竞赛,持续推进明察暗访、专项监督和举报投诉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基本实现市县人社对外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80%人社审批服务“一窗”分类受理,清单内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材料减少60%,办理量大的3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