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18〕28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