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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19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公布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7.61%。
本通知发布前,对2019新退休的人员,应重新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予以补发,涉及待遇调整的一并予以重新计算。
本通知发布前,已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业务的,不再重新计算。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中工资增长率G2018为3%。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用于计发养老待遇,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精确操作要求高。各地经办机构要精心部署,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