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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手“百日攻坚” 南通推进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1-04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切实抓好根治欠薪省级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全面疏通解决工作中的堵点和痛点问题,10月30日,南通市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会,通报上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省、市两级考核结果,部署全市建设领域根治欠薪集中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健,南通市副市长王洪涛,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凌建华,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凌局长通报了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省级、市级考核结果并部署了全市建设领域根治欠薪集中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会议明确,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疏通解决工作中的堵点和痛点问题,实现所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人工费单列并按月拨付率100%、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依法使用率100%、“未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规定的执行率100%。会议强调,本次建设领域根治欠薪集中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督导督查、总结通报四个阶段,至2021年2月底前完成。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集中整治阶段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所辖全部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欠薪问题的在建工程项目,既要查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情况,也要依法查处其中存在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倒查相关工程项目的《检查记录单》,增强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拒不按期整改到位的工程项目,要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并向各级信用平台推送相关信息;要打通从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日常监管,到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全流程。

  会上,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如皋市,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启东市、通州区分别进行了工作交流和表态发言。随后,王洪涛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从提高政治站位、三项重点工作和明确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对做好下一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最后,陈健副厅长介绍了全国、全省根治欠薪工作的背景形式,深入分析了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存在问题的根结所在,对我市进一步做好下阶段根治欠薪工作做出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