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建设特色化就业扶贫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6日
建设特色化就业扶贫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和人社部《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要求,在苏北脱贫攻坚主战场更大力度推进实施就业创业脱贫行动,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聚焦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这一困难群体,有效拓宽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两条富民渠道,牢牢把握就业脱贫、创业脱贫、技能脱贫三项工作抓手,立足区域特点、坚持分类施策,到2019年末在苏北分别建成电商就业创业、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扶贫车间、岗位开发援助、技校招生培养五大就业扶贫示范区,通过特色带动、示范引领、品牌集聚,引导帮扶更多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实现就业增收、光荣脱贫,持续改善农村民生、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贡献新的就业力量和扶贫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扶贫区域特色化。破解就业扶贫难题,将区位特点和扶贫路径相结合、产业特色和岗位开发相结合、资源优势和就业帮扶相结合,深度挖掘地方就业增收脱贫潜力,找准就业扶贫工作切入点。
——坚持就业扶贫思维系统化。主动把就业扶贫融入到就业创业工作的大盘子中进行系统性的谋划考量,注重数量和质量的统一,既要有就业人数的增长、也要有就业质量的提升,科学制订方案,统筹配置力量,协调推进落实。
——坚持就业扶贫措施精细化。紧紧抓住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这两个关键环节,进村入户定人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做到就业政策全覆盖、就业服务全方位,确保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一户不少、一个不落”。
——坚持就业扶贫项目品牌化。按照“制度化安排、项目化管理、长效化推进”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工程项目,打造本地区就业扶贫活动品牌、培训品牌、服务品牌、载体品牌,形成亮点品牌效应提增脱贫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在宿迁市建设电商就业创业扶贫示范区
——到2019年末,建成各类电商就业扶贫载体500个以上,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电商就业创业培训1万人以上,通过电商就业创业带动脱贫人数占脱贫总人数的30%以上。
1.打造电商就业创业扶贫载体。建立“企业型就业扶贫e站”,支持京东商城等龙头电商企业以及有志于参与扶贫工作的电商企业在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中拿出不低于30%的比例,定向招聘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稳定就业。建立“村居型就业扶贫e站”,所有街镇每年创建不少于2个电商就业创业扶贫示范村居,建成服务网点、配备服务专员,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店”电商模式,吸纳更多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网络就业。建立“基地型就业扶贫e站”,在所有县(区)每年选取1-2家运行良好、规模较大的电商产业园,设立电商就业创业扶贫专区,在园区内实行电商就业创业扶贫政策“一单清”、服务“一站式”、功能“一卡通”,引导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创业就业。
2.开展电商就业创业扶贫培训。创新打造电商企业“下单”、培训机构“列单”、人社部门“买单”的“三单并联”培训模式。建立电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实行数据动态维护管理,定期向培训机构精准推送。指导培训机构按照电商企业用工需求,及时调整完善电商就业创业培训课程并纳入政府培训补贴项目范围,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定向推送培训信息。人社部门采取购买培训机构服务、委托电商企业内训、直接补助参培个人相结合的方式,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开展免费的电商就业创业培训,降低培训成本,提升培训质效。
3.完善电商就业创业扶贫政策。将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对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稳定就业超过1年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电商企业,在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并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向企业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专项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财政贴息。对职业中介机构成功介绍或组织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到电商企业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4.健全电商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市级人力资源市场电商分市场,为电商企业招聘提供专属化服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电商就业创业扶贫服务窗口,规范服务内容、流程和制度,实现政策业务“全市通办、一窗办结、最多跑一次”服务。建设“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动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构建线上线下一体高效能服务体系。将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每年开展电商就业创业脱贫优秀个人和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培树先进典型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在徐州市建设免费技能培训扶贫示范区
——到2019年末,开发专属化培训项目10个以上,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项目制免费就业技能培训5000人以上。
1.创新开发项目培训。针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偏低的现实状况,建立项目制培训制度,开发一批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乡村旅游、手工编织等市场需求量大、岗位层次要求低的技能培训项目,定向开展技能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方式,规范项目招标流程,明确补贴标准、承接主体、评价方式,竞选择优确定一批有资质且办学能力强、教学设备好的优质培训机构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扶贫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加大培训质量监管和绩效评价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2.全面实施数据采集。创新建立并运用培训大数据分析系统,由人社基层平台负责将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就业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比对分析,推荐合适培训项目和就近培训地点。建立参培人员和培训机构无缝对接机制,通过上门服务、电话报名、网络报名等多种便捷方式让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培训内容,全面了解个性化培训需求,帮助制定“一对一”培训方案,全程实施跟踪培训服务,网上经办落实培训政策。
3.精准实现岗位对接。将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参加培训后信息与数据大集中的招聘系统互联互通,为每个人建立求职简历库,自动与培训信息系统核验并定向推送就业信息,实现求职意愿、技能等级、培训工种与岗位需求的精准对接,促进实现及时稳定就业。对培训后仍无法实现就业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将实名制信息反馈到户籍地人社基层平台,劳动保障协理员按照标准化服务规范要求,进一步了解就业难点,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在辖区内推荐社区工厂和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
(三)在连云港市建设就业扶贫车间扶贫示范区
——到2019年末,新建就业扶贫车间100个以上,吸纳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2000人以上。
1.明确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标准。就业扶贫车间是以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稳定就业、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的,设置在镇村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的生产加工点。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由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吸纳不少于10名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稳定就业或灵活就业。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由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镇村与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建立产品业务承揽关系,委托不少于5名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市级人社部门负责就业扶贫车间的申报认定工作。
2.加大就业扶贫车间政策扶持。对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符合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条件的,优先帮助办理财政贴息贷款。各类就业扶贫车间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的,按就业人数给予定额奖励补助,其中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由政府部门或村委会出资建设的就业扶贫车间,托底安置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并符合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的,给予岗位补贴。对规模大、效益好且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超过50人以上的就业扶贫车间,优先推荐申报全国就业扶贫基地和爱心企业,落实荣誉表彰制度和资金支持政策。
3.提升就业扶贫车间服务能力。全面落实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申报登记制度,进村入户开展就业意愿调查,摸清“想从事什么工作、能从事什么工作、愿意在哪里工作”等基本信息。精准对接就业扶贫车间能够提供的各类就业岗位信息,对青壮年劳动力重点推荐入企就业,对大龄劳动力重点推荐灵活就业,对留守妇女和残疾人重点推荐居家就业,提高适岗匹配成功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就业扶贫车间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简化政策享受经办流程,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扶贫。
(四)在淮安市建设岗位开发援助扶贫示范区
——到2019年末,每月至少向未就业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的岗位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累计提供有针对性的优质岗位10万个以上,帮扶稳定就业1.5万人以上。
1.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10.17”人社扶贫帮困日等一系列贯穿全年的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活动,更高频次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专场求职招聘会,所有县(区)每月不少于2场次;省级重点扶贫县(区)所辖乡镇建立日常招聘制度,依托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每周举办小型招聘活动;将省定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聘任为就业扶贫专员,实行村组干部包干负责制,进村入户定人推荐就业岗位信息,按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奖励。加大对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的人社政策支持力度,拓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空间。
2.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健全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会同各有关部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的实际需求,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安全管理、山林防护、绿化养护等扶贫公益性岗位,按照公开报名、个人申请的原则,实行全日制务工、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灵活便捷的工作形式,优先托底安置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稳步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补贴后的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统一为3年。
3.支持引导异地劳务输出。提升劳务输出带动脱贫的组织化程度,与苏南经济发达地区广泛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加强面向未就业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异地用工指导和岗位对接服务,动员各类企业和培训机构广泛参与,加大优质岗位信息推介和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工作力度,不断扩大跨市劳务协作的领域和规模,实现有效人岗匹配对接,形成省内区域化、常态化劳动力流动输出就业格局。对跨市务工的本地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初次外出就业时可给予一定交通费补贴。
(五)在盐城市建设技校招生培养扶贫示范区
——到2019年末,技工院校招收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子女全日制就读学生500人以上,开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以上,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和培训后就业率均达90%以上。
1.优化技工院校教学环境。发挥盐城技师学院的龙头作用,引导带动各级各类技工院校参与招生培养扶贫工作,完善教学设备、强化师资队伍,为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入学提供优质的学习生活环境。在所有技工院校成立招生培养扶贫工作服务部门,配备工作专员、设立工作专栏、落实优惠政策,打造贯穿招生、入学、教学、实习、鉴定、就业全流程的培养模式。依托人社基层服务平台,深入农村基层大力宣传技工院校的教学优势、技能成才的典型案例、入学就读的优惠政策,增强技工院校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的吸引力。
2.落实技工院校优惠政策。放宽技工院校招生条件,降低入学门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就读,积极鼓励和帮助低收入农户家庭中的初高中未继续升学毕业生接受正规职业教育。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在技工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全额减免各项学杂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享受每人每年3000元生活补助,并协助申请国家助学金及优秀学生奖
学金。就读学生参加所学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和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发挥技工院校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技工院校的优质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并推行实施培训项目招投标、培训备案制度和培训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及时调整培训专业、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内容,以培养中级工及以上等级的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目标,招收有一定技能水平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入校进行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分别落实免费培训和补贴培训政策。组织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参与各类培训机构和乡镇组织的就业扶贫培训,把先进的培训理念和实操技术传递到基层,综合提升培训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把就业扶贫示范区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人社工作的重要和突出位置,抓紧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制定本地区就业扶贫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谋划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确定的目标、制定的政策、部署的任务,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勇于创新创优。各市要树立创新创优意识,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就业扶贫新模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工作的内涵,用创新的方式方法和路径举措突破性地解决制约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持续稳定增收的矛盾和难题。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打造特色亮点,积累更多地方就业扶贫新经验,努力争创一流业绩,充分发挥对全省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对于就业扶贫的投入力度,省级补助资金重点向扶贫任务重、扶贫成效好的地区倾斜。各市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扩大地方财政用于就业扶贫示范区建设的资金规模,保障各项就业扶贫项目的推进实施和就业扶贫政策的落地落实,加快实现就业扶贫资金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根本性转变。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市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结合示范区建设大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自强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帮扶就业的典型事迹,破除长期以来形成的“等、帮、靠”思想意识,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时代风尚,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扶贫工作。
(五)开展督促检查。省厅将就业扶贫示范区建设列入全省人社工作要点和重点督查考核内容,由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开展目标完成、任务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促检查,对于成效显著的地区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力的地区予以追究问责,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市要建立自评自查工作机制,按季度向省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