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财政经费投入”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博士后是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是我省科研战线的重要生力军。做好博士后财政资助工作,为博士后人才提供生活保障和科研“种子基金”,解决博士后人才后顾之忧,保障博士后人才心无旁骛创新创造,对营造人才集聚的氛围,打造适合人才成长的环境,更高水平实现我省高素质青年人才供给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我省自1998年起率先在全国开展省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并在2004年起增设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博士后“两项资助”的实施,受到博士后人才广泛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据统计,进三年来,省财政博士后资助经费1.41亿元,共资助招收优秀博士后600人、博士后科研项目1191项。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0〕8号)精神,认真做好博士后人才培养支持工作。一是综合各地、各部门、各设站单位力量,加大博士后日常经费投入,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博士后日常经费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非在职)日常经费由省财政择优资助。地方设站单位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各地财政择优资助。二是加大对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力度。每年遴选一批国际先进、国内同行领先、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跟踪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良好研究和应用前景、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由省财政给予科研经费支持。三是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创业孵化和科研成果转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