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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66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苏省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66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苏省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