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02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南京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处等60个集体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莉萍等60名个人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现对上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4日至2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
联系人:赵泽君
电 话:025-83633225
传 真:025-83633220
电子邮箱:xfdzzj@163.com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邮 编:21002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付文强
电 话:025-83236037(兼传真)
电子邮箱:jsbzjl@126.com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京西大楼520室
邮 编:210000
附件: 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docx
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