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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21-00129
分       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21-04-07
名       称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的通知
文       号
苏人社发〔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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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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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7 来源:调解仲裁管理处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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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队伍素质,提升调解仲裁服务社会能力,根据2021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第四届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规范化、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心工作,以强化仲裁员和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提升争议处理效能为目标,大力开展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仲裁员和调解员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和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组成人员为:

主  任:

陈  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海涛  省总工会副主席

 员:

张志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

白  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

李建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朱  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陈  静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副书记

蒋先宏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何应洋  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董  彬  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三、参赛人员

参赛选手要求是具体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现任人员。其中仲裁员选手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的,具体从事调解仲裁工作,且近二年至少主办40件案件的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选手是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聘任的,具体从事争议调解工作的人员。书记员选手主要从事仲裁庭审记录的,且至少完成50件庭审记录的人员。

各市代表队选派3名仲裁员、3名调解员和1名书记员参加全省决赛。


四、竞赛形式

大赛分为市级竞赛、省级决赛两个阶段。

(一)市级竞赛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在省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导下,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市级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请各设区市在5月28日前上报参加全省决赛的选手和评审团成员名单。

(二)省级决赛阶段。2021年6月下旬举办全省决赛,竞赛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竞赛内容、规则和记分办法

仲裁员竞赛方式分为业务理论笔试、裁决书制作和庭审实战三部分;调解员竞赛分为业务理论笔试和案例解析两部分;书记员竞赛分为业务理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现场庭审记录三部分。

具体竞赛内容、规则和成绩评定如下:

(一)业务理论笔试

1.竞赛内容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基础理论知识,仲裁程序法和实体法基础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等,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内容。

2.竞赛规则

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闭卷方式答题,竞赛时间60分钟。

3.成绩评定

竞赛结束后,密封试卷,由裁判组进行阅卷。阅卷完成后,进行成绩统计,满分100分。

(二)调解员案例解析

1.竞赛内容

选手根据给定的模拟案件材料,对案件办理的关键内容等实务操作问题进行作答。综合考查选手对案件事实认定能力、争议焦点把握能力、法理情理适用能力、语言表达说服能力等。

2.竞赛规则

采取现场面对面答题形式,竞赛时间30分钟,其中封闭备考20分钟,现场答题10分钟。

3.成绩评定

专家评委和评审团根据选手表现现场打分,按照比例折算后得出选手最后得分。该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专家评委和评审团打分各占70%和30%。

(三)仲裁员裁决书制作

1.竞赛内容

选手根据给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裁决书。重点考查选手制作裁决书的格式要素是否齐备、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完整、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无误、释理说法是否充分严谨、行文表达是否流畅等能力和水平。

2.竞赛规则

闭卷、使用电脑制作裁决书。竞赛时间60分钟(不含20分钟阅题时间)。

3.成绩评定

考试结束后,密封装订试卷。由专家进行阅卷打分,满分100分。

(四)仲裁员庭审实战

1.竞赛内容

仲裁员选手按照不同角色组成仲裁庭,完成不同案件的仲裁庭审工作。重点考查参赛选手对庭审实战规则的遵守情况;案件本质把握能力、法律基本知识掌握能力、语言表达说服能力等。其中,对于仲裁员选手的庭审节奏把握、案件裁决准确合理进行特别考查。对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选手的现场辩论水平,论证和论据的专业性、逻辑性、针对性进行特别考查。

2.竞赛规则

39名仲裁员选手抽签组成13个仲裁庭。仲裁庭的仲裁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角色由选手抽签决定,选手按照抽签角色参加庭审。

庭审实战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当庭裁决四个环节,竞赛时间为30分钟。其中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环节要在15分钟内完成。辩论环节,仲裁员首先提出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对焦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辩论中提出。当事人辩论分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发言3分钟;当事人总结各2分钟。仲裁员当庭裁决环节5分钟内完成。

庭审准备时间120分钟,参赛选手可以熟悉案件基本情况,准备庭审提纲。仲裁员也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

3.成绩评定

专家评委和评审团根据选手表现分别打分,按照比例折算后得出选手最后得分。该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专家评委和评审团打分各占70%和30%。

4.其他要求

各设区市赛前提供2个不同仲裁裁决案卷,供庭审实战使用。对案卷的具体要求:一是请求事项不超过3项;劳动关系相对清晰;案情难易适中、争议焦点便于讨论。二是案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存在不得公开的情形。三是每个案卷包括以下材料:(1)仲裁申请书;(2)被申请人答辩状;(3)当事人双方主要证据。每个案卷一式五份,并提交裁决书10份,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省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五)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

选手采取听打形式。现场播放一段语速100字/分钟,时长10分钟的录音,选手使用电脑对所听音频进行现场记录。音频播放完毕,选手停止比赛,统一将记录内容封存。由专家对选手记录内容的记录字数、准确性、重点内容的完整性进行评审。满分100分。

(六)书记员现场庭审记录

13名书记员选手抽签编入不同庭审实战中,参加现场庭审记录工作。庭前2小时选手熟悉庭审案卷,可以提前准备庭审记录内容。庭审时书记员根据案件审理实际情况进行全程记录,现场制作庭审笔录。重点考查庭审记录的完整真实性、重点内容的突出性、法律法规内容的准确性等业务技能。满分100分。

(七)记分办法

选手决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仲裁员业务理论、裁决书写作、庭审实战各占40%、30%、30%,三部分合计100分。调解员业务理论、案例分析各占50%,两部分合计100分。书记员速录技能、庭审记录和业务理论分别占比40%、30%、30%,三部分合计100分。

团体总分按各代表队参赛选手的实际得分计算。


六、奖励办法

(一)决赛获得第1名的仲裁员和调解员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按程序报请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决赛获得前2-6名的仲裁员和调解员选手,由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决赛获得前6名的仲裁员和调解员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 “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决赛获得7-20名的仲裁员和调解员选手,由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予“江苏省仲裁员(调解员)业务标兵”;决赛获得前3名的书记员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省总工会授予 “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决赛中获得前6名的仲裁员和调解员选手,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1.5万元、1.2万元、0.9万元、0.6万元、0.3万元,奖金由省总工会发放;决赛获得前20名的仲裁员和调解员选手,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奖励人民币0.1万元奖金;决赛获得前3名的书记员选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奖励人民币0.3万元、0.2万元、0.1万元奖金。

(三)对获得决赛总成绩前6名的参赛代表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团体优胜奖”,对其他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对获得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各设区市可参照本奖励政策制定本赛区奖励办法。


七、竞赛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大赛组委会切实加强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省总工会做好相关支持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代表队要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切实做好培训、赛前辅导、预赛等工作,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严格比赛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比赛规范有序。坚持勤俭办赛,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实效性和工作质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举办大赛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仲裁员、调解员、书记员踊跃参与。通过竞赛活动检验全省调解员、仲裁员、书记员业务技能成果,激发爱岗敬业热情,进一步提升全省调解仲裁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常君萍,电话(传真)025-83338147,邮箱:changjunping@jshrss.gov.cn;省总工会联系人刘为伟,电话(传真)025-83536245,邮箱:jsghfgb@126.com。

 

附件:  1.全省仲裁员业务技能决赛人员推荐表.docx

             2.全省调解员业务技能决赛人员推荐表.docx

             3.全省书记员业务技能决赛人员推荐表.docx

             4.参赛选手汇总表.docx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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