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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21-00219
分       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21-06-30
名       称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具体标准如何?
文       号
关  键  词
 
内容摘要
 
时       效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具体标准如何?
发布日期: 2021-06-30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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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9〕177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训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达到中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达到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达到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团省委 关于印发江苏省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15号)规定,2020年至2021年,适当提高企业组织青年学徒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补贴标准,其中,达到中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达到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达到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000元;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