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苏政发〔2021〕1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67号),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十四五”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25日
江苏省“十四五”技能人才发展规划
技能人才是支撑江苏制造、江苏创造的重要力量,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部署要求,着力深化技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壮大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持续提升技能人才能力素质,不断增强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14人荣获“中华技能大奖”,357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80名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455万人、五年来净增162万人,技能人才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1.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将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作为技能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在省政府层面先后出台《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意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系列文件,完善政府购买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制度,出台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实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等政策,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落实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各项福利待遇制度,形成了相互衔接配套、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体系。
2.人才供给量质提升。着眼于我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技术工人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47.16万人次、位居全国第一,发放职业培训补贴65.9亿元。积极创新企业职工培训方式,针对企业骨干技能人才培养,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共培训新型学徒5.3万余人。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新增4所省重点技师学院,技工院校达到113所、在校生达到26万人,每年招生约10万人、毕业生近8万人(其中高级工比例提高到34%以上),就业率保持在98.5%以上。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范围,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培训,每年发布包括100个左右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开展紧缺型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16.5万人次,高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674人次,共遴选343名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教师赴海外开展研修活动,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从700人增至930人,增幅达33%。
3.改革攻坚精准发力。注重发挥改革的制度性红利,着力激发人才队伍整体活力。创设“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综合改革试验区,遴选12家民营企业赋予高技能人才政策集成支持。完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赋予企业更多的技能人才评价权,发布全省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分别达到1529家、1450家,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7.9万本、位居全国第一。将高技能人才列入省“双创计划”,引进顶尖高技能人才48人。建立高技能人才评价绿色通道,94名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职称,262名世界技能大奖、江苏技能大奖等获得者直接授予高级职称。率先开展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试点,累计5709名高技能人才取得职称证书,位居全国前列。
4.激励保障多措并举。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以省政府名义创设江苏技能大奖,评选产生21名江苏大工匠、207名江苏工匠。培育“省技术能手”7368人,“省企业首席技师”992人。广泛开展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形成省市联动、行业互动、共同行动的大竞赛格局,每年开展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近500项,参赛练兵超过500万人次,我省选手在第44届、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斩获2金3银2铜,首夺阿尔伯特最高大奖,填补了我国在此领域的空白,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上勇夺12金10银5铜,金牌数、奖牌数和总成绩均位居全国第二。成功举办3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产生32名江苏技能状元。强化高技能人才载体建设,创建2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新建5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0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定期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走访慰问和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活动。建成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加快实现技能人才评价共认、服务共享、信息共通、资源有序流动。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总量上,技能人才长期供不应求,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不足。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在结构上,高技能人才发展与产业的匹配度存在差距,高端新兴产业技能人才、技能领军人才短缺。在投入上,技工教育、高技能人才培养、农业农村和中小微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投入不足。在培养上,规模总量大,但在培训的层次、质量、时间、补贴标准、成果转化等方面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在环境上,“重使用轻培养”现象较为普遍,企业技能薪酬机制尚未完善,技术工人各项待遇有待提高。在体制机制上,现有政策对企业及社会资源投入技工教育的引导作用不足,技工院校和企业融合发展不够深入。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制约了我省产业优化转型、新动能新优势的培育。
(三)面临形势
党的十九大提出,必须坚定走人才强国之路,突出产业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开发,进一步改善高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努力培养一支规模宏大、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江苏拥有比较坚实的实体经济基础、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丰富的科教人才资源,为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时期,是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重要时期,是开启社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实现新使命的关键阶段,站在新的起点、面临新的历史机遇,迫切需要创新技能人才队伍培育方式,加快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技能人才供给体系,锻造一支拥有现代科技知识和创新能力、能够满足全省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1.党中央对技能人才提出了更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全国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2.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提出了更高需求。“十四五”时期是江苏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关键时期,江苏既需要尖端科技人才,也需要掌握关键技术的技能型人才。
3.技能人才对自身发展提出了更多期盼。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大技能人才期望于“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需要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充分激发技能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领带动每个劳动者争做新时代奋斗者。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贴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技能人才强省建设,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基础,以创新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为核心,深化技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技能人才成长培养方式,大力营造技能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培育壮大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服务经济社会,助力就业创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破解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加大复合型、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培养一支掌握绝技绝活、结构素质优良、竞争优势凸显的技能人才队伍,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2.鼓励技能成才,厚爱技能人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提高技能人才要素生产率,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工资分配机制,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表彰制度,搭建技能人才建功立业的“立交桥”,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让技能人才发展有通道、成长有空间、工作有希望。
3.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着眼解决当前我省低成本人力资源优势丧失、破解“卡脖子”技术技能人才短缺、产业技能人才不足等突出问题,勇于破除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改革释放制度新红利,通过创新释放新动力,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赋有江苏特点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体系,建成若干集聚能力强、辐射领域广、创新创造活跃的技能人才新高地。
三、目标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有效供给能力更加充足,发展通道更加畅通,品牌特色更加鲜明,培养质量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初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产教融合型技能人才发展模式,率先实现技工教育基本现代化,有效形成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良好氛围,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努力建成全国一流、全球有影响力的技能人才工作高地。
——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完善。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有效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培育壮大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业园区,促进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载体建设,依托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企业和高水平技工院校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校企联合实训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职业院校、规模企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机构建设、评估和日常监管。提升技工院校办学层次,建成一批国家级一流技师学院和一流专业,省级领军型技工院校、重点技师学院、省级示范性技工院校。
——技能人才结构与产业需求更加匹配。重点聚焦全省13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50条重点产业链、30条优势产业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摸清产业技能人才资源底数,配套产业地图同步绘制高技能人才地图,编制发布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需求目录,助力产业与高技能人才精准对接,满足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需求。扩大紧缺型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引进培养急需紧缺高技能领军人才,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海外研修,实现技能人才结构优化与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高度契合。
——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加大多元化投入、多方面保障,激励高技能人才发展。不断完善技能人才服务体系,创新实施省产业技能领军人才政府津贴制度,开展重点企业高技能人才专员服务,定期走访慰问高技能领军人才。创建技能人才继续教育机制,组织省紧缺职业(工种)技师研修。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职业发展的双向贯通,高技能人才选拔任用、流动激励、评选表彰机制进一步健全,“江苏技工”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二)主要任务
聚焦落实“技能中国行动”,重点实施“三行动一工程”,进一步增强动能、塑造优势、创建品牌,不断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培育更多“江苏工匠”。
——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以优质高效为目标,充分利用政策引导,增强政府主导功能,夯实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加强行业组织支持作用。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培训对象范围,提升培训层次。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提升全民数字经济技能。推广订单式、套餐式培训,打造培训品牌和精品项目,依托技工教育资源,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开展“菜单式”培训和定岗定向培训,强化实操训练,畅通就业渠道。
——高水平开展技工院校提升行动。突出高端引领,加大技工院校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双轮驱动”作用。以省重点技师学院为引领,打造在全国技工教育中具有突出影响力的“领军型”技师学院。支持技工院校提升生源层次,扩大办学规模,增强所设专业与传统优势产业的契合度,与方兴未艾产业的匹配度,增强校企合作的紧密度,提高产教融合的精准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强化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充分发挥教学资源优势,增强培训辐射功能,提高技能等级评价质量,提升培训鉴定社会信誉。
——高标准开展世赛夺金行动。修订出台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管理办法和奖励办法,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主干、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增强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紧抓中国承办世赛的契机,学习借鉴国际竞赛有益经验,强化国内集训基地建设,提高集训水平、办赛层次、参赛质量,在更高赛事、更广领域、更多专业上实现夺金目标。
——高起点实施“江苏工匠”培育工程。紧紧围绕江苏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链培育的实际需要,加快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不断增强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优化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严格条件、拓宽视野,组织开展“江苏技能大奖”评选,遴选表彰一批优秀工匠,多措并举,创响江苏技能、江苏工匠品牌,努力把江苏打造成为新时代工匠的培育引领之地、成长向往之地、技能创新之地。
四、重点举措
(一)强化党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把党中央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技能人才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加大在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吸引更多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成为新鲜力量。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关键环节,注重政治教育与人才培养项目有机融合,实现技能人才政治素养和职业发展同步提升。加强技工院校党组织建设,强化学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教育。定期组织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省高技能领军人才党校研修班、高层次人才专题研修班,切实发挥技能人才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党建成果转化为技能人才工作争先创优的实际行动。
(二)提高技能人才培训质量。动态发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精准把握重点培训领域。聚焦江苏及各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强培训需求调研,聚焦“企业要什么、企业缺什么”,开发贴合企业需求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方案。注重选聘企业专家和有丰富企业经历的双师型教师,培育一批懂产业、懂行业、懂企业的职业培训师。在技能培训考核中,加大培训产业契合度的指标权重,尊重企业对培训效果的话语权。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专家、质量督导员三支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全过程监管,以培训效果为导向,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强化紧缺型职业(工种)获证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获证培训。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排行榜制度,培育打造一批培训质量高、示范作用好、社会效益强的引领性高端职业培训品牌。继续开办高技能人才海外研修班,培养一批更具国际视野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统筹组织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培训。全面实施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工程,落实技能培训补贴普惠政策,有效提升高技能劳动者比例。完善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绩效工资总量政策,激发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积极性。
(三)健全产教协同育人机制。编制实施技工教育发展规划,统筹技工院校布局,优化技工院校结构,推进技工院校采取集团化办学,扩大办学规模,构建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和企校命运共同体。新建4所省重点技师学院,培育5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群,建设30所省级高水平技工院校、5个省级师资研修中心、100个省级一体化名师工作室。大力推动部省共建“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支持常州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鼓励苏州、无锡等地建设创业大学、创客学院和工匠学院,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技能人才产教协同育人模式。坚持以促进就业、适应产业需求为导向,及时发布《江苏省技能人才需求报告》《江苏省技工院校专业与产业吻合度调研报告》,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行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技工教育,共建校企联合实训中心,开展订单式培训、项目制培训。组织开展“江苏工匠进校园”活动,支持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等进入技工院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深化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扩大培训对象范围、提高培训层次,按照“一企一策、一岗一策”的要求制定培养方案,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青年技工。
(四)优化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强化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选拔、集训、保障、服务机制,通过实施“青苗计划”构建素质优良、实力雄厚的世赛选手梯队。通过世赛竞赛项目攻关研究形成科学系统的训练方法。进一步集聚资源加大投入,重点创建一批世赛、国赛集训基地,建设备战世赛、国赛的国家集训基地21个以上、省集训基地140个,研制技能竞赛标准20个、编写世赛教材20套。高质量开展世赛夺金行动,力争世界技能大赛金牌数量、获奖项目实现更大突破。积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围绕全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广泛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大赛。精心举办两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奖励表彰江苏技能状元。持续开展江苏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每年举办省级一类大赛不少于30项,举办竞赛练兵活动不少于500项,参赛练兵500万人次以上。建设一批城市青少年技能馆。进一步改革创新组织形式、办赛规模、奖励办法,积极拓展新领域、新行业、新职业竞赛。进一步提升竞赛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打造“江苏技能大赛”品牌。放大“以赛促训、以赛促培”效应,推广世赛、国赛训练方法和技能技巧,整体提高全省技能训练水平。
(五)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载体效能。加强高技能人才项目建设,坚持聚焦重点、合理布局、开放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5家,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50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0家。加大绩效管理,推动技术技能创新和实践经验在实际生产中的成果转化。积极推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建设,集聚资源要素,打造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依托院校、企业、专业产业园区一体化建设等方式,共建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园区。完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规范发展。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重点技师学院、优质培训机构深化与国外优质职业教育机构合作,支持国外职业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来江苏合作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在中国(江苏)自贸区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支持无锡打造中德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组建江苏省职业能力建设评审专家库,发挥专家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技能人才载体高质量建设。
(六)完善技能等级评价体系。进一步提质扩面,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校企互助合作、社会组织支持的多层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体系。不断扩大企业自主评价覆盖面,促进技工院校承担各地职业技能评价主阵地职责。研究制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稳步推进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累计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2000家,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00万人次。引导企业将技能人才评价与生产实际有机结合、与终身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机结合,发挥技能人才评价的引领作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大数据、视频监控等督查方式,推进评价全过程、全领域监管。加快建立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聚焦新经济、新业态、新职业、新工种快速发展的形势,补齐重点行业、紧缺职业、急需工种的人才评价资源短板。建设不少于200个紧缺技术资源成果,构建品质优异、品种丰富、层次合理、特征鲜明的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体系。修订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办法,稳步拓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范围,定期公布比照认定目录,实施目录动态管理。
(七)持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切实抓好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评选表彰力度,每两年评选表彰200名江苏工匠、20名江苏大工匠,评选范围扩大至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信息技术等岗位的技能劳动者。定期发布高技能领军人才名录,扩大江苏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全国影响力。优化省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促进企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扩大贯通领域,拓展职业空间。探索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乡土人才,工勤岗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贯通。探索在企业设立“特级技师”岗位。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实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津贴制度,支持企业为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扩大“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试点成果,赋予企业技能人才更多综合政策支持。
(八)推动人才区域融合发展。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能人才培训合作,积极参加“一带一路”职业技能大赛。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支持苏州市吴江区积极参与示范区技能人才一体化建设。探索建立长三角技能人才评价互通机制,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协同开发、成果共用,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互查互认,在异地参加培训和研修,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晋升、职业技能竞赛,专业技术人才贯通等活动中,证书持有者的技能水平不再重复评价。推进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竞赛基地共享共用。探索举办长三角城市共同参与的多形式、多层次职业技能大赛。支持昆山建设技工院校,培养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助推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两岸合作平台建设。
(九)巩固技能对口帮扶成效。组织全省10所技工院校对口援建新疆克州4所技工院校,捐赠实习实训设备、帮助开设特色专业、协助开发技能培训项目、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选派技工院校优秀师资分期分批支援新疆、西藏、青海、陕西、安徽、江西、贵州等地技工教育。鼓励对口援助技工院校在中西部就地组织开展以技工院校师资、企业在职职工等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江苏企业发展需求,有计划招收中西部地区生源和劳动者,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式培养和“培训+就业”的模式,实现中西部地区人员高质量就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拓展帮扶内容,促进培训与就业有效衔接,努力探索技能支援的江苏模式,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十)推进技能人才服务信息化。持续完善全省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管理机制。依托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等信息系统加强技能人才数据统计分析,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定期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紧缺人才目录,引导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引导。加快江苏智慧职业培训建设,推进技能人才“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建设省统一的网上培训平台,加快开发网络培训课程资源,打造技能网络培训的“江苏标准”和“江苏品牌”。建立健全线上培训过程监管,实现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发挥信息化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目录管理、证书办理、质量评估、信息互通、结果互认等中的作用。打造全省“高技能人才地图”,更好服务人才结构分析、人才发展规划、世界高精尖缺人才引进。进一步优化“不见面”服务,为技能人才精准提供政策支持、信息查询、入籍落户、人事代理、保险缴纳、法律援助、项目申报、技术支持等综合服务。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政策制度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引导、激励、保障和规范作用。
(二)加强绩效评估。各地、各行业要注重规划引领,坚持系统化思维,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争取纳入相应人才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将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作为单位绩效评估、相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宣传实施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的重大意义和重大举措,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江苏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全力打造以“江苏工匠”为龙头、“江苏技校+江苏技工+江苏技造”为骨干的江苏技能特色品牌群,唱响“技能创造美好生活”主旋律,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