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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署全省技工院校2021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8-23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8月19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技工院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函〔2021〕332号),就做好全省技工院校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加强技工院校规范管理,有序衔接暑期放假和返校报到等各项任务作出部署安排。

       《意见》明确了返校“三条硬性标准”,不达标的不能返校。即: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返校、学校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返校。学校具体开学时间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后确定,同时要根据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生源地分布等情况,有序实行错区域、错学段、错时间分批开学报到。

       为畅通家校联系通道,《意见》要求全省技工院校建立 “一话通”工作机制,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安排熟悉疫情防控、学生管理和教学业务的人员接听电话,并及时回应学生及家长诉求,做好答复解释工作,不能立即答复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好回复。技工院校在开学方案获批后,要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布开学时间。同时,以告家长书、告学生书等形式和短信、微信等方式,明确返校安排和要求,逐一提醒学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工作。

       在校园管理方面,全省技工院校要组织做好教室、实习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消杀工作,加强教学、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通风清洁。坚持“人物同防”,配足配齐防疫物资,做好冷链食品管理。作为社会隔离场所的校舍要在学生返校前两周完成全面消杀。同时做好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校车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工作,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极端伤害事件、校园火灾事故、实习室危化品事故、消杀废弃物管理事故等各类涉校涉生事故发生。

       《意见》要求全省技工院校建立覆盖全校人员(含在学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和承担基建、维修、物业等后勤服务的人员)的健康管理机制,全面掌握返校人员健康状况及行程轨迹,分类统计并精准确认可返校人员。参与支援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或志愿服务的人员要按照属地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针对有可能不能正常开学的技工院校,《意见》要求统筹考虑延期返校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与原定教学计划的衔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不断丰富线上教学资源,规范线上教学组织行为,加强对在线教学的管理和督导。对于不能正常返校的学生,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学业指导,开学后要开展个性化的学业辅导,确保“停课不停学”。

       本次疫情发生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全省114所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连续下发了疫情防控、实习管理、开学工作等4份文件,明确了严格人员管理、加强校园管控、强化值班值守等一系列措施。建立了省、市、校三级疫情联动防控机制,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以及重大情况专项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每一位师生的行程轨迹以及健康状况。厅领导带队实地督查技工院校的校园管理、物资储备、防护隔离区设置等情况,指导学校从紧从严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目前,全省技工院校防控工作总体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