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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来源: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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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2022年春节假日安排,结合我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的集中统一经办需要,为保证各地业务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2022年春节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经办期公告如下:

一、1月31日至2月6日春节假日期间,网上服务正常开展,柜面业务暂停受理。

二、将2月7日、8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正常开展; 2月9日至13日为结算期;14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