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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推动江苏企业年金再发展
发布日期: 2022-11-23 来源:养老保险处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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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江苏省人社厅、省社保学会联手建行江苏分行、建信养老金公司召开企业年金工作座谈会,解读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新部署新要求,介绍我省企业年金的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分享相关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经验和体会,解答大家对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疑惑,助推我省企业年金进一步发展。人社部劳科院原院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研究员,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梅仕城,省社保学会、建行江苏分行、建信养老金公司负责同志和近二十家单位人事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梅仕城副厅长指出,江苏企业年金经过近20年的发展,目前基金规模位居全国第三,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企业年金覆盖71.74万人,但覆盖面还比较窄。有着“第二养老金”之称的企业年金与每一名参保职工的退休待遇息息相关,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使更多的人早日建立年金、享有年金,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人社部劳科院原院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研究员进行了线上授课。“世界各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主流模式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也就是说,由基本养老保险、年金、个人养老金等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金维刚介绍,健全多渠道筹资并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来源将多元化,进而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促进养老保障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现场,以教育、卫生领域事业单位为主的参会单位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不少单位人事负责人认为,因编制限制以及发展需要,长期且今后仍将使用大量无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不少已成为单位骨干甚至中层干部,缩小编内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差距势在必行。目前,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加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建立起完善职业年金制度,而编制外人员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无法参加职业年金。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为编制外人员购买企业年金,实现编内编外人员同享补充养老保险,增强岗位对人才的吸引力和人才的归属感。

此前,一些单位也已开始积极试点。“学校为364名雇员制非在编人员缴纳企业年金,增加了大家的事业心、责任心,以及对学校的归属感。”江苏开放大学党委常委、人事处处长冯国刚介绍,退休后,非在编人员与传统编制内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相差较大,需要直面并解决,才能有效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集中精力,潜心教学科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决策部署,下一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将联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年金管理机构,以用人单位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推动更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充分发挥年金招才引智、栓心留人重要作用,从一个重要方面助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